这是一把沉甸甸的砍刀。
谢春晓以前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也是在一个村子里,见过邻居杀猪。
先把猪拽出来,这可不容易,通常要三四个人才行,还得力气大的青壮年。然后将猪按在一个长条凳子上,有胆子有力气的老手,朝着猪头下面就是一刀。
地上放个大盆接上猪血,然后开水烫一烫脱毛。
这一步做完,放在案板上开膛剖腹切块分肉。
虽然过程有点血腥,但猪肉确实很香。而且她印象深刻的是,因为有人没拽住,猪在放血前挣脱了,跑了出去。
然后那叫一个热闹,村子里出了几十个壮小伙儿,追了二里地,围追堵截,这才将猪抓回来。她们一群看热闹的小朋友兴奋的说了好几天。
所以地面上的血其实是不多的,大部分都装在盆里了,毕竟猪血也是一道美味,也可以卖钱。
血多的,是案板上,也不会太多,那是去除内脏,分割猪肉的时候留下的。
但此时,地面却有一块血特别的多。
当然旁人看来特别干净。
“这里。”谢春晓指着一块地方:“大人,我不能确定是否是裴和宜,但是可以确定这个地方,有过不一样的血迹。”
众人看着干净的地方。
“冲刷的特别干净。”卫青寒若有所思:“我明白了,这是屠户的院子,院子里有血迹本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谁看了都不会起疑心。可是他却偏偏将这里冲刷打扫的特别干净,就是要遮掩什么。”
凶手心虚。
别人其实看不出是什么血,可是凶手自己知道,所以必须格外费力的清洗。
“对,我也觉得是这样。”谢春晓拎着砍刀:“这刀上,也有不一样的血迹……这里。”
谢春晓细看那刀身,上面还有一点缺口。
非常小的一个缺口,但划拉在案板上,留下了细细的痕迹。
“人的骨头是非常坚硬的。”谢春晓说:“凶手应该就是用这把刀分尸,砍崩了刀锋。”
虽然茅瑎是个屠夫,杀猪无数,手起刀落心冷如铁。但是人和猪毕竟不一样,就算是狠的下心,一个没分过尸的人,对人的骨骼结构不熟悉,那就是硬砍。
人的骨头坚硬的很,硬砍,就算你力气够大,如果角度不对,也容易崩。显然一个屠户不明白什么是角度,也不用明白,谁也没有太多分尸的机会。
“看样子,就是茅瑎了。”卫青寒说:“茅瑎和裴和宜有矛盾,这也就罢了。可是这和娇娘有什么关系,娇娘的客人中,有茅瑎吗?”
廖安立刻说:“没有。”
娇娘是花魁,所谓花魁,虽然也是风尘女子,但是身价非常高的风尘女子,想见她,和他吃饭喝酒吟诗作对,更别说春风一度,那都是要钱的。
很多很多的钱。
给钱之后还挑人,娇娘的入幕之宾,都是英俊公子,达官显贵,什么时候能看中一个屠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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