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纳德叹了口气,有件事情搞不明白:“而且虽然说哥谭是个自由的城市,但为什么是紧身衣呢...”
“为什么还要把披风底端剪成不规则的形状呢,是故意这么做的吗,还是说是因为被夹住了拽坏的,那既然拽坏了,为什么一定要保留披风呢?为什么,是觉得很酷吗?”
“而且蝙蝠车为什么要设计得那么拉风呢,去抓捕和跟踪罪犯不应该那么大张旗鼓吧,而且把蝙蝠因素设计得那么明显,完全跟暗中调查不沾边吧,远远一看就知道是谁了吧。”
“脑袋上的头罩为什么要留两个犄角呢,就一定要这么契合蝙蝠元素吗,就一定对蝙蝠元素这么执着吗?删除掉就不行吗,一定要这么个性化十足吗,一定要这么有棱角吗?”
“为什么联系蝙蝠侠一定要那么大一盏蝙蝠灯呢,费电就不说了,那灯一亮起来,不就是在告诉全部的罪犯蝙蝠侠要来了,提醒他们快跑吗?而且同时不也在告诉全部的哥谭市民警察局又废物了吗?蝙蝠侠是没有电话吗?”
在他们不停顿的疑惑发言中,迪克的嘴试图张开过很多次,但都没有找到机会。
甚至有些问题,他之前没有在意过,但现在意识到之后,也开始想不明白了。
是啊,为什么呢。
为什么打击犯罪的同时,还要保持帅气形象呢。
那打击犯罪的出发点就变成什么了,怎么好像目的变得不单纯了呢。
嘶
“蝙蝠侠就不说什么了,但是他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带着年轻人不务正业啊,”特梅姆的话让迪克有种不详的预感,“蝙蝠侠身边,还跟着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吧。”
“哦,好像是叫罗宾来着。”
“老早就很在意了,他应该快成年了吧,不学习的吗,不去谈恋爱的吗,不去思考未来的人生和未来职业规划的吗?”
这个发问,特梅姆是真心的。
她是真的为那孩子感到惋惜,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而且啊,为什么要穿成那个样子啊,那个年纪的年轻人真的不觉得羞耻吗。”
伯纳德倒是了解过一点:“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管那叫做个性。”
“可是大晚上的,干那么危险的活,也不至于把自己打扮得花花绿绿的吧,为什么要红绿搭配啊,为什么要穿着绿色的短裤啊,为什么还要戴着那么奇形怪状的眼罩面具啊,这不应该是不到十岁的男孩儿才可能喜欢的吗?”
“别说灯一晃了,光是月亮光一照,都感觉在发光吧,那不率先就成挨打的靶子了?为什么不改成黑色的?”
特梅姆突然意识到什么,不敢置信地捂住了嘴:“难不成...他觉得这样很酷?”
伯纳德想起了哥谭市内市民们流传的一个笑话,友情地分享了出来:“可能是因为,蝙蝠侠故意那么设计的服装,为的就是让罗宾吸引火力。”
特梅姆满脸写着不赞同:“太没有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