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黛没去云家,云家人那么少,她就是让宋雅雪丢了人,也抢不回多少气运值。
沈从南回来,见她躺在软榻看医书,有些意外。
他以为,凭云黛对宋雅雪和傅时言的恨劲儿,会去捣乱添堵呢。
微微挑挑眉,“怎么没回云家?”
云黛头也不抬地道:“不要说回,我又不姓云,那里从来都不是我的家。”
说着,竟然有些伤感起来。
天大地大,哪里才是她的家?
心无归处,在哪里都是流浪。
人是群居动物,总要有个窝,有个归属,心才会安定。
沈从南撩袍,坐到榻边,从她手里拿过医书,翻看了一下,扔到一边。
云黛坐起来,抱着双膝,盯着自己的脚趾,问道:“你说,我不姓云了,姓什么好呢?”
沈从南道:“要不……姓沈?”
云黛抬眸看着他:“姓沈?和你做兄妹?沈黛,不大好听,要不,我叫沈从中?”
沈从南那牺牲的三个哥哥,分别叫:沈从东、沈从西、沈从北,听说,是定国公夫人根据当时定国公在哪个方向打仗取的。
沈从南冷冷地斜睨了她一眼,道:“算了,你还是姓薛吧,你不是薛国夫人的干孙女吗?”
云黛道:“这倒是挺合理,薛黛,薛黛,怎么听着不如云黛顺耳呢?”
沈从南道:“要不,你叫小口袋。”
云黛眼睛微微一亮,“你见到薛神医了?”
沈从南冷傲地微微仰起下巴,“在京城,没有人能逃过锦衣卫的眼线,躲到深山里都不行。”
云黛失笑道:“那老头儿哪里惹到你了?干嘛盯着人家?”
沈从南唇角勾了勾,道:“他就是我送给巴图的谢礼。”
云黛笑了,“巴图还没找到他呢?你这个礼物倒是及时雨。”
沈从南道:“他什么都不缺,当然就得送及时雨。”
天色暗了下来,团团和圆圆蹑手蹑脚地进来,点上了蜡烛,又悄悄退了出去。
夏日的风带着暑气从纱窗里吹进来,烛火不断跳动,燃烧得更加猛烈,整间屋子也就越发明亮起来。
烛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他冰冷的脸上了一层朦胧的暖色。
他真的非常英俊帅气,只是太冰冷霸道、凶残弑杀,以至于大家见到他都忽略了他的俊美,只记得他杀人不眨眼,最爱剥皮抽筋。
他做许多好事,别人都觉得应该,仿佛看不见,但他做一件恶事,满天下的人都会觉得他凶恶残暴。
云黛觉得有些悲悯,他连自己能人道都不敢公布,难道要一辈子这样下去?
她第一次想,他一定过得很辛苦吧?
她又胆小又自私又没本事,怎么配站在他的身边呢?
从荷包里摸出一枚银针,仔细看着,仿佛上面有花儿,仿佛下一秒能变成杀人的利器。
沈从南在她那多情的桃花眼里竟然看到了怜悯和心疼,不由心中微微一揪。
他伸手夺去了她手里的银针。
“哎!”云黛惊呼一声。
沈从南修长的手指微微一弹,银针飞射而出,钉在梨花木的窗子上,只留下一小截儿,在烛光中微微颤抖。
云黛吃惊地张大眼睛:“这也太厉害了吧?银针这般软,木头那般硬,你是如何插进去的!”
“就这样!”沈从南说着,整个人已经压上了她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