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三章 城市猎人(1 / 2)

凌晨4点,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小马哥的庄园外。

「丫的,这个苗伟志,还真是个硬骨头,挺特么有种,居然连我都耍了。」

一颗树龄足有几十年,枝繁叶茂的老榕树上,杜蔚国大马猴似的蹲在树杈上,嘴上叼着烟卷,含糊的自语道。

确定了这些龌龊不是小马哥背后指使的,杜蔚国安心之余,剩下的事情却让他有些挠头了。

管是一定要管的,毕竟小马哥是他的心腹,也是他在港岛头马,门面。

这盆脏水涉及到了小马哥,就等于是间接泼在了杜蔚国的脸上,忍不了一点,但是怎么管,却是个问题。

「玩了一辈子鹰,却被鹰啄瞎了眼,丫的,大意了,下手太快了,线索断了,现在该怎么办?」

杜蔚国用力的搓了搓下巴上新冒出的胡茬,多少有点沮丧。

他小瞧苗伟志了,这家伙把他骗住了,当他供出幕后主使就是小马哥,还编了一套相当圆满的理由之后。

盛怒之下的杜蔚国,二话不说直接扭断了他的脖子,等于是亲手把线索扭断了。

苗伟志当时的说法是,这些女人都是抓来给小马哥享用的。

地点在南丫岛,榕树湾度假别墅,每次小马哥都是在夜里独自乘船过去,然后天亮前返回,神不知鬼不觉。

这些女人被蹂躏之后,都被灭口埋在南丫岛北角山里了,苗伟志亲自实施,先后一共27人次。

时间,地点,经过,人数,结果全对,合情合理,几乎没有漏洞。

唯独除了动机。

所以,苗伟志这家伙还编了一个近乎完美的动机,小马哥是个变态,他患有严重的曹丞相综合症。

他不喜欢那些主动贴上来的莺莺燕燕,无论环肥燕瘦都入不了他的眼,唯独喜欢别人的发妻,或者女友。

然而,他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还不想污了自己的名声,所以才不惜暗中强掳,事后灭口。

这也是小马哥如今事业有成,却始终不恋爱,不成家的原因。

就是这个无懈可击的动机,成了压垮杜蔚国理智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信了。

「嘶」杜蔚国打了个寒颤:

「找个时间,真得问问小马了,这家伙到底什么情况?一把年纪了,也不找个女人成家?该不会是同吧?」

不过话说回来,苗伟志这家伙也是真讲义气,更够狠,为了不牵连出真正的幕后指使,居然主动求死。

「噗!」

杜蔚国吐出烟蒂,强大的风阻,直接把烟头撕成了碎絮,随风飘散。

「嗯,到明天早上,距我离开马斯喀特已经三天了,从路程上看,就算我出现在港岛,勉强也算说的过去了。」

默默的心算了一下时间,杜蔚国的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毕竟除了鲲鹏号,小爷我特么还有另外一艘潜艇,嘿嘿,合理!」

佛晓,天色将亮未亮。

港岛,西九龙,深水埗。

深水埗在后世成了港岛有名的贫民区,不过现在因为靠近码头,工厂林立,所以百业兴旺。

算是港岛工商业及交通枢纽之一,还挺繁华。

不过深水埗中心地段的鸭寮街周边,无论后世还是当下都是妥妥的贫民区。

鸭寮,顾名思义就是鸭棚,所以,鸭寮街是饲养和贩卖鸡鸭鹅这些家禽的集散地,臭气熏天。

干这些脏活累活的,都是底层中的底层,大多都是些黑工。

黑工的来源自然是黑户,那些偷渡来的,没有身份的人,鸭寮街这样的人非常多,因此治安混乱,鱼龙混杂。

街道上也全是老房,棚户,要不就是自建房,住宅密度高的吓人,几乎没有间距。

街道小巷复杂的犹如迷宫,跟九龙城寨都有得一拼,充满了赛博朋克气质。

鸭寮街的最西侧,十字路口,有一栋老旧的青灰色5层筒子楼。

看模样和制式起码有几十年房龄了,应该是早在二战期间就建成了,顶楼的最北边还有半层加盖的自建房。

在这里可以俯瞰整条街道,算是鸭寮街的制高点。

「锵!」

自建房临街的主卧里,突然响起一声刀剑出鞘的脆鸣,与此同时,还有一抹凄厉的寒芒。

下一瞬,刀光戛然而止,一柄寒光闪烁的小太刀被两根修长的手指稳稳夹住。

任凭刀的主人如何发力也是妄然,手指钢钳似的纹丝不动,像极了传说中的灵犀一指。

「茅爱衣,一声不吭就动刀子,怎么?你想干掉我,然后吞了我的买卖吗?」

杜蔚国的声音响起,语气懒懒的,还带着一丝揶揄,说得是日语。

小太刀的主人是茅爱衣,原名茅野爱衣,已故前东瀛参议院长松本翔太,豢养的死士。

后来她被杜蔚国收服,接替野牛负责整个港岛,乃至大澳,湾湾三地的面粉生意。

「先,先生!」听见杜蔚国的声音,茅爱衣又惊又喜,眸子睁得大大的。

「呵」杜蔚国嗤笑,松开了小太刀:

「当然是我了,换成别人,估计脑袋都被你的快刀削掉了。」

「当啷」小太刀跌落在地,茅爱衣连忙单膝跪地:

「抱歉,先生,我太失礼了!」

「行了,起来,我跟你开玩笑呢。」

杜蔚国手疾眼快,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在她跪下前,硬生生把她薅了起来。

「茅爱衣,你现在应该不缺钱,怎么住这么个破地方?再说,你这房间也太简陋了。」

这间卧室,只有一张小床,一把椅子,还有一个衣柜,都是旧的,除此之外,啥都没有,空空荡荡。

其他房间也是大差不差,家徒四壁,寒酸的不行,属于小偷来了都得抹着眼泪留下几块钱再走的那种。

对手下人,杜蔚国还是很大方的。

茅爱衣现在帮他管着港澳台的面粉生意,可以从中抽走一成红利。

听起来好像不多,事实上,每个月差不多都有几十万进账,美元,折算成港币足有几百万。

当然,这些钱她要养手下,不过剩下的也足够锦衣玉食,就算穷奢极欲也不在话下。

茅爱衣露出一抹羞赧之色:「先生,这里挺好的,家具什么的,我简单惯了,用不上。」

「鸭寮街的环境复杂,进退都有余地,警察不怎么来,离港口也足够近,做事更方便。」

茅爱衣的出身决定了她习惯隐藏在黑暗中,在阴影里行走,而且她现在做的,也不是啥光明正大的行当。

所有,鸭寮街这种混乱无序的地方,确实会让她更有安全感。

杜蔚国点点头:

「行吧,算你说的有点道理,不过,茅爱衣,平时你睡觉就这么睡啊?你不累吗?」

茅爱衣刚刚是从床上翻起来的,在感应到杜蔚国之前,她是处于睡眠状态的。

但是她却穿戴的异常整齐,全身黑色作训服,连长筒军靴都没脱,鞋带系的紧绷绷的。

一副随时可以投入战斗的模样,她可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很显然,平时就是这样睡的。

「先生,我,我习惯了,不累。」茅爱衣摇摇头,表情略显尴尬。

她说的是实话,她是死士出身。

什么叫死士?说白了就是刺客,一旦被发现马上就自戕的那种,同时也是主人的贴身保镖,挡子弹的存在。

她们随时随地都要准备战斗,搏杀,甚至是送死,睡觉的时候,都得睁只眼。

杜蔚国皱了皱眉头:

「茅爱衣,我曾经承诺过,会给你新的生命,让你可以自由自在,为自己活着,其实你用不着这么紧绷着。

如果现在的这个活计让你太紧张,那我就给你换个活,实在不行,给你一笔钱,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一听这话,茅爱衣顿时十分惊慌,连忙摆手道:

「不,不,先生,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不用换,我,我也不缺钱。」

她跟神舞,神乐差不多,从小就被洗脑,灌输了必须要依附主人才能生存的思想。

这种念头早已根植在她们的念头中,根深蒂固,所以,人人都向往的自由,对她们来说,反而是最残酷的惩罚。

而在主人这个极其小众的赛道里,作为暗世界最强者的杜蔚国,绝逼一骑绝尘,无疑是最优的选择。

借用胡大姑娘的说所,只要他不想死,谁也弄不死他。

茅爱衣不想换主人,一辈子都不想再换了。

杜蔚国挑眉:「真的?」

茅爱衣点头如同小鸡啄米:「真的,先生,我现在过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