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歌最终还是没能找到陈言希。
这并不是因为陈言希跑得快,她并没有那么好的体力。她很清楚,跑是绝对跑不过王歌的,一直跑的话一定会被抓到。那样的话,可就违背她的初衷了。她今天会过来,只是听说今天是王歌的升学宴——王家二少爷拿了高考状元,并且要举办大规模升学宴的消息,已经传的到处都是了,很容易就能打听到——就想回来看看他,想回来,于是就回来了。还能顺便送个信,省下快递费。所以为了不被王歌抓到,她就找了个房间躲了起来。但躲藏只能躲得了一时。凭王歌的智商,肯定能猜出她跑不远,然后展开地毯式搜捕。因此,她用了些小计谋。在做醒酒汤的时候,提前把信交给前台小姐姐,等到王歌追出来,前台小姐姐恰好上前送信,从而误导王歌,让王歌顺理成章地觉得,她下楼留下信后,就离开了。王歌平时很聪明,不会被这种简单的误导所蒙骗,但他现在喝醉了,神志不清,这就给了陈言希成功的可能。但是即使是这样,也只能蒙骗一时,王歌肯定很快就能反应过来。因此,陈言希要趁着他反应过来之前逃走。拉上兜帽,戴好口罩,把大框眼镜拿下来,换上提前准备好的墨镜。她打开门,刚走出去几步,身后却传来一道散漫的声音:“这就要走了吗,小姑娘?”陈言希微微皱眉,回头望去,只见一个与王歌有着几分相似的男人倚靠旁边的沙发上,懒洋洋地翘着二郎腿,手里拿着一罐雪碧,一副惬意的样子。见陈言希将目光看过来,男人露出轻快的笑容,朝她举了举手里的雪碧:“你好,初次见面。”“我是王歌的哥哥,我叫王盛。”……王歌感觉头好疼。刚刚撞到门框上那一下,属实撞得不轻,他刚才满脑子都是陈言希,什么都没感觉到,现在拿到信,精神松懈,那迟来的痛苦才与没能见到希希的失落一同将他淹没。看着眼前这封信,他的脑子好像要炸开了一样难受。为什么不能让我见你一面呢?都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了,让我见一面怎么了?至于留下信就跑吗?他捂着脑袋,一瘸一拐地走到座位旁坐下。揉了揉脸,让自己尽量清醒一些,然后慢慢拆开信封。露出里面他无比熟悉的、端正的字迹:王歌:见字如面。首先要恭喜你,考到了高考状元。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由衷地感到开心,不止是为你。虽然猜到了你会选择去拿这个状元,但其实我并没有对你抱有多大的信心。毕竟你的学习态度向来都不端正,而且高考前一晚还亲自将我送走——这对你应该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吧?但你还是拿到了。是我低估了你,你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厉害。接下来,我要和你解释一下我为什么现在才给你写信。离开长川后的这个月,我的境况不能算好,甚至可以用很差来形容。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经历了诸多失败。独自生活果然最能锻炼一个人,即使我有足够的知识储备,但这一个月里我经历的失败,几乎比我过往人生中经历的所有失败加起来都要多了。直到最近稍有好转,才得出空闲来给你写信。希望你不要怪我。离开长川后,我去了一个比较偏远、但风景相当不错的小城市。房东是一位慈祥善良的婆婆,她的丈夫英年早逝,孩子常年在外打拼,自己孤苦伶仃一个人,所以常常会邀请我去她家里做客,做些好吃的饭菜给我吃。这是我现在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美好,也是我认为最值得向你分享的一件事。还有一件值得与你分享的事情是,我收养了一只流浪猫。那时我被工作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恰巧它出现在附近,我便与它分享了一下我的午餐。我本没想收养它,我的经济状况实在不允许我额外养一只猫。但它用小脑袋蹭我的脚,围着我的腿打转,还一直跟着我,直到我家门口。它看着我的眼神很可怜,让我莫名想到了你。你在无意间卸下伪装的时候,也会露出这种仿佛无家可归、只能四处流浪的,可怜又孤独的眼神。所以我收养了它。我给它起名叫小歌。小歌是一只蓝白相间的狸花猫,尚且年幼,性格还算活泼,但有些怕生。房东婆婆来家里做客的时候,它被吓得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很可爱。家里多出一位新成员后,我的经济状况更加窘迫了些,但我并不后悔。小歌很乖,也很聪明,总能在我疲惫的时候,跑来我身边陪伴我、治愈我。在我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它就躺在旁边,懒洋洋地晒太阳呢。还有就是,我记住了你的叮嘱,在家里放上了一双男性拖鞋。这最初还被房东婆婆误会,以为我有男朋友,还想要我介绍给她认识认识。房东婆婆是个很好的人,以后有机会的话,倒真的很想让你们认识一下。除了这些以外,剩余的,便只是一些琐碎的事情。我第一次独自生活,难免会在一些小事上犯蠢,写在信上未免太过繁杂,你如果想知道,下次我讲给你听。如今,我的境况已经渐渐稳定下来,有了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不必为我担忧,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我会失败,会经历多次失败,但我总不会一直失败。……听说你要举办升学宴,我决定去看看你,顺便给你送信。信的末尾,我会给你留下一个地址,你要记得给我回信。不要循着地址来找我,你答应过我的,可不要言而无信。不过地址也不是我家,就算你来找我,也找不到我。……又仔细看了一遍,发现用语似乎有些过于正式,不像是写给喜欢的人的信了。那么,我很想你,王歌。以上。陈言希。六月二十七日中午。第八十章:我很想你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