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
惊鲵收起李默递来的毛笔,随手便精准的将笔头套进了小拇指粗的竹筒里。
李默拿起膝盖的布帛抖了抖,让轻风能够快速将面的墨迹吹干。
“写完了,今天来早了些,还害得你陪我在街边坐着。”
惊鲵微微摇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嫁给了夫君,哪怕是睡在大街又何妨。”
她收好毛笔和砚台后侧过身子,轻轻贴在李默身,好奇地打量着他手中的布帛。
“夫君写的这是哪国的字,我怎么从未见过?”
惊鲵好歹也是闻名天下的刺客,需要奔走于七国之间执行任务。
罗网从小就培养她琴棋书画。
可以说,她不但是个冷的顶尖杀手,也是个满腹才艺的才女。
但是,李默写的这些字她只能说看着眼熟,却认不出几个。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
香风袭来,李默一边感受着胳膊传来的柔软,一边笑道:“瞎子写字瞎子认呗,这叫简体字。”
惊鲵观摩着那密密麻麻的字迹,认可地点了点头:“写法是挺简单的,可是夫君写这个做什么?”
你写得出来,可看不见啊!
感觉字迹干的差不多了,李默便将布帛收进怀中道:“整理思路,提前备好功课。”
“这面写的,就是我们今天赚钱的营生。”
“走吧,现在应该是开门了,我过去吧。”
惊鲵起身拉着他的手走在前面为他引路,心中越发好奇李默是做什么赚钱的。
一个瞎子,不但日子过得有声有色,甚至比村子里的人都要滋润。
这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自己这夫君,还有多少让自己惊讶的地方?
惊鲵昨天就被狠狠惊讶了一下。
都差点坏掉!
“到了,就是这里。”
李默突然挠了挠惊鲵手心,示意她到地方了。
其实他完全不用惊鲵牵着自己就能畅通无阻。
但是夫人一片好心关心他,小手又那么软乎。
牵一辈子都不嫌腻,那就牵着吧。
“这里?”
惊鲵四下看了看,眼前只有一座门头装饰豪华的酒楼。
此时天色渐晚,夕阳斜撒街头。
可以看到,有不少衣着华贵的男子要么孤身一身,要么结伴成群的往酒楼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