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已经进入了内容为王的时代。
可这也是有条件的。
那就是内容的稀缺性。
比如奈飞。
奈飞中的内容都是有版权的,很多内容都是独家版权,用户想要看相关的内容,就只能去注册、付费,成为奈飞的会员。
这样的模式其实有一个弊端。
就是渠道利用不足,前期的推广困难。
优点是一旦推广开了,形成了自有的品牌,就可以摆脱渠道,真正的做到自立为王。哪怕奈飞的流量很低,可靠着稳定的会员费收入,就可以把这个模式玩转下去,脱离互联网流量巨头的掣肘。
《华尔街日报》的模式,才是真正的内容为王的模式。
哪怕互联网的几大流量产品都不推荐《华尔街日报》的内容,也不影响他们的生存。甚至流量巨头们不去推广《华尔街日报》的内容,都会是流量巨头们的损失,这内容为王的格局就定下来了。
Vice则完全不一样。
他们采取了一种投机取巧的策略。
Vice把内容放在了Facebook平台上,然后用户们通过Facebook这个渠道,就可以看到很多Vice上的内容了。
这样一来,Vice的知名度就可以迅速的打开,并且在Facebook端成为Vice的粉丝。
在Vice的统计里,这些都属于Vice的用户。
这里就存在一些内行忽悠外行的小误会了。
Facebook端成为Vice的粉丝,真的是Vice的用户吗?
乍一看,好像是。
实际上,他们都是Facebook的用户,这些渠道端的用户,都只是Facebook“借”给Vice的用户而已。
只要Facebook哪天有了业务调整,或者不给Vice流量了,Vice的粉丝就会越来越少的看到Vice的内容。
如果采用奈飞的模式,应该怎么做?
也靠着Facebook去引流。
但是,Vice不对Facebook进行内容的投放,或者只是“试点性”、“试读性”的内容投放,用户如果想看更多Vice的精彩内容,请跳转到Vice的网站上,注册成为Vice的用户。
这才能真正的完成用户的转化。
才能让Vice真正的形成属于自己的用户群,建立起属于自身的内容品牌。
在周不器的提点下,奈飞在做流媒体的时候,也很需要互联网流量巨头的渠道支持,在Facebook、推特、Helo、YouTube、Ucgram、美国在线等大平台上都开通了账号。
不过,并没有提供完整的内容。
要么是预告片。
要么是《纸牌屋》的第一集。
要么是剪辑片。
总之,跟渠道方的合作,不是向渠道提供内容,而是要向渠道提供有能够为自身品牌宣传的内容,从而吸引渠道方数以亿计的庞大用户们,能够进行网站的跳转。
想看更多完整版的内容,一定要跳到奈飞上成为奈飞的会员用户才行。
这样的策略,在推广起来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