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三人两车,一前一后,一起向一个地方驶去。
骑了一路,三人很快就来到了一个叫东门饭庄的饭馆跟前。
“就这儿!”曹志强下了三轮,“别看饭馆不大,但这里的鲁菜可是一绝,据说里面的大师傅啊,以前是东兴楼的厨师,做的还行。
尤其是那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都特好吃,味儿特浓,包你满意。”
英子下了自行车,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是嘛,那感情好,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海参呢。”
说到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强:“让你破费了,看来这顿不简单啊。”
“这算什么。”曹志强笑了笑,“走,进去吃,就点海参,让你吃个够。”
一行人停好车子进了饭庄,发现人还不多,但曹志强还是刻意要了个包间。
进了包间后,曹志强就让英子跟杨安全点菜,可俩人都不敢点。
没办法,曹志强只好自己点。
除了曹志强之前说过的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外,他还多要了个九转肥肠,外加一大盆米饭。
等菜期间,曹志强就是跟英子忆往昔岁月,反正绝口不提正事儿。
根据前身的记忆,这个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据说还是爱新觉罗的后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爱新觉罗后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么久,爱新觉罗早已经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早没人敢姓这个了。
人家现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实前身那个曹志强,对这个金秀英了解的也不多。
只知道对方生父早亡,后来母亲改嫁一个高干,她就跟着母亲去了新家。
本来她因为从小就长得比别人高,所以早早就进了工人体育馆的少年体校的排球班,从小打排球。
不过好像听说,她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拿削铅笔的铅笔刀,割伤了一个教练,然后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为在里面打架伤人,继续多关押了半年。
放出来后,她既没法正经上学,也没法去正经工作,毕竟她有前科。
然后呢,好像她家里人也不待见她。
具体原因不清楚,只知道她从少管所出来后,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而是自己剪短了头发,开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来。
由于她有过少管所的经历,有身高优势,下手又恨,那是特别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所以当她被魏大军收容进来后,很快就成了六人组中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存在。
之所以她跟着魏大军,只是因为当初她落魄流浪的时候,是魏大军收留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
不过因为她性格恶劣,不喜欢说话,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踹人下档,还动不动就掏刀子吓唬人,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危险二字。
加上她自己又身高马大,且特别不爱讲卫生,一旦靠近,总能闻到她身上有股酸臭味跟劣质烟草味的混合味。
所以明明她那张脸长得还行,而且只是高,不是胖,可实际上呢,她自己把自己给整颓了,六人组里就没人把她当女人看的。
当然了,就算别的不提,光她一米九五的身高,这年头也没几个男人喜欢。
没办法,能长一米九五的人,此时基本都是俯视大多数男人。
此时大部分身高不如她的男人,基本都很难接受这样的女人当伴侣。
这毕竟不是后世,那么开放包容,此时的男性大都比较保守,喜欢的大都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女人,而不是一个穿平底鞋都比自己高一两个头的邋遢女汉子。
现在的她,别看这幅邋遢样子,整个一颓废青年的造型,其实刚过十七岁,还没成年,正是一朵花的年龄。
然而,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当然还有生活的折磨,已经把她毁的差不多了。
继续这么下去的话,估计即将的被打靶一族,肯定有她的一席之地。
其实魏大军当年收留她,不是对她本人有啥想法,只是觉得她够狠,能打,所以是把她当打手培养的。
事实也是这样。
她加入魏大军团伙后没多久,就成了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人。
当然了,曹志强相信,这个仅次于,那是因为她从没跟魏大军打过。
要是真打,曹志强觉得吧,那个魏大军八成是打不过她的。
身高就碾压了,更别说这妹子特疯特狠,真肯下死手。
好像在记忆中,有次他们一群人在什刹海溜冰,然后有个叫张小虎的伙伴跟人起了口角,就是她,过去后什么也不问,二话不说掏出刀子,朝着对方的屁股就是一刀。
当时那情况,不光把对方吓坏了,自己这边的人也吓坏了,包括那个魏大军。
总之,在那个小团伙中,英子的代名词就是疯婆子,一般人都不想惹她,但又不能不带她耍。
万一不带她耍,让她知道后发起疯,自己人她一样会拿刀捅人的。
说白了,她整个就一危险分子!
那么,曹志强为何要单独叫她这么一个危险分子出来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