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到来。
洛阳这座天下最繁华的城池,拥有二百万人口。
当太阳升起,就如同苏醒过来的巨大蚁巢。
车水马龙的商队,如潮水般的百姓,进进出出,散布于周围几十平方里的土地上。
日上三竿,洛阳东门外一处地方,聚集了数万百姓。
外界不明就里的百姓,忍不住发问,“老乡,里面是什么情况,怎么这么多人?”
“有士族招募部众。”懂行的就回答道。
“是哪位老爷招募部众?”
那人见问话的是外地人,傲然道:“是我们洛阳新晋的名士,蔡邕的弟子,北部尉都尉秦子悦。”
“哇,原来是子悦先生,听说他文武双全……。”
“你小子消息还蛮灵通的,子悦先生本身名气就大,还给别人二倍的军饷,所以应征的适龄青年极多。”
“子悦先生的确年轻有为,他的土地,只收三成佃租,是个仁德的好官,这才是踊跃报名的真正原因吧?”
“是啊是啊,若能成为秦大人的部众,就有了真正的家园。只不过,一般人怕是没有机会。”
此刻内部。
正在进行初选。
秦风的募兵处,搭建了一座高大的点兵台,四周围满了强壮的汉子,有近万人之多。
这些人后面,是无数百姓驻足围观。
秦风亲自招兵,只见他坐在高高的点兵台上,身边放着十几个大木箱子,装满了五铢钱。
应征入伍的壮士,何曾见过这么多的巨款,忍不住瞪大眼睛看着。
由于秦风有洞察能力,可以真实的看到每个人的武力值,所以亲自招兵。
有他坐镇的话,根本招募不到滥竽充数的杂兵,全是精兵。
只需看上一眼,就知道是不是好兵苗,因此其他考核全沦为了象征性。
所以招募的速度也想当快。
一个又一个被选中的士兵,兴高采烈的在另一边列队,他们神气昂扬,而落选的郁闷不已。
此刻,点兵台前,又走来一个汉子。
“让吾看看你的身体是否强壮。”高顺在台下说道。
强壮的体魄是基础,也是古老年代征兵的一个重要流程,哪怕是到了现代,也被保留了下来。
汉子人狠话不多,将简陋的服饰脱下来扔在地上。
顿时四周的人们哄堂大笑。
只见汉子骨瘦如柴,站在那里不动,就露出两排肋骨。
“哇哈哈哈,就这也来当兵,我愿称呼为排骨队长!”
“你说的太形象了,我小时候就被称呼为排骨娃,但现在也比他有肌肉。”
“此人不是来当兵的,是来搞笑的。”
只见汉子站在,好像一页纸,给人一种,谁打个喷嚏就能喷走的感觉。
高顺遗憾的摇头,此人的精气神还算不错,可惜体格太弱了,这样的人岂能当兵。
就说淘汰掉。
但秦风和所有人的认知不同,外表欺骗不了他,他看中的是真实实力。
秦风打开洞察技能,顿时眼前一亮,这个汉子的属性相当不错。
胡车儿:武力80,智力35。
高达八十的武力,让此人进入到了一流武将的行列。
已经招募到一千人的秦风,看过的人已经数以万计。但其中武力最高的,也就是59,60才算入了武将流。也就是说,一个入流的都没有。
而眼前这个人就不同了,未来不但会是好兵,还是一个可以冲锋陷阵的上将。
他想了起来,这个胡车儿在三国历史上小有名气,能负五百斤,日行七百里,亦异人也。
历史上,此人偷走了典韦的铁戟,成为曹操宛城大败的导火索之一,也算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