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四叔年纪大了,再做体力活比较吃力,相比之下,养鸡的活虽然时间长,却并没有多少强度。
至于住在竹林里守夜更不是问题,他们家里现在就两个老的,住在哪里都一样。
而且每天五十文工钱,一个月就是一两半,一年下来,他们两人能攒下十好几两银子!等于刘四婶也找到一份工钱不低的活干,想想不知道多划算。
薛顺跟他们两个说好,明天就去上工。
第二天早上,刘四叔和刘四婶按照约定过来,薛顺和陈秋娘把两人带到竹林,薛顺带刘四叔去竹林里走一圈熟悉环境,陈秋娘则带着刘四婶去了竹林里住的屋子。
屋子里有简单的家俱铺盖,都是新的,刘四婶很满意,当即笑道:“想不到我还能有机会住一次新房子。”
有了刘四叔和刘四婶帮忙,薛顺和陈秋娘两人总算空下来,之前一直忙着倒不觉得,如今一松懈下来,才发现身体处于一种疲惫状态,休息了两天才缓过来。
然后去四合院把儿子领回来。
薛顺借着检查监督薛石读书的名目,开始暗搓搓的读书认字。
先从三字经开始背,背下来之后,再对着书本上的字一个一个认过去,边认边写。
一开始下笔的时候跟鬼画符似的,薛顺自己都认不出来那是什么。
明明是想这样写的,手却完全不听使唤,不是轻了就是重了,写出来的字不是花的就是糊的。
薛顺觉得手里的毛笔,比下地的锄头还难掌握。
这年头,笔墨纸张贵得不像话,薛顺不舍得自己的鬼画符糟蹋笔墨纸砚,就想折根棍子在地上练习。
他想着,等自己写熟练了,再用笔墨写在纸上。
只是这个想法还没付诸实行就被薛双双阻止了。
又不是后世的硬笔书法,用棍子比画几下还能沾点边。
不然到时候用棍子在地上写字写久了,养成了不好的写字习惯,等开始用毛笔的时候还得改,那可真是吃力不讨好。
薛双双正色道:“爹,用棍子在地上写跟用毛笔在纸上写,那是完全不同的,棍子是硬的,毛笔是软的。”
“爹你哪怕用棍子在地上写得再好,你想写到纸上的时候,还是得重头练,不然你根本控制不了掌握毛笔的力道。”
“与其这样浪费时间,还不如一开始就用毛笔练习。”
薛顺没作声,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浪费纸。
薛双双哪里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一针见血道:“爹,笔墨纸砚的钱你可不能省啊。”
“你以后要做生意,要跟人打交道,不识字也就罢了,若是识字,能写会算,那这手字就十分重要。”
“有句话叫见字如见人,字品如人品。”
“一手漂亮的字,跟一手
狗啃一样的字,在外面受到的待遇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有时候,一单生意成不成,说不定就看这一手字。”
薛顺:“……好吧,爹听你的。”
薛双双笑眯眯道:“那是因为我说得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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