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彼之所坑者,乱道之儒,而非圣人之徒也②”。

毕竟,这次坑杀的目的,并不是一个暴君被欺骗后无能的泄愤,而是在洞悉了那些人“以重吾不德”险恶用心的维.稳手段。

也就是说,虽然“坑儒”一事是由方士丹药引起,但是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秦王朝的统治,是秦始皇思想大一统的一个步骤。

无独有偶,在“坑儒”的前一年,秦始皇三十四年,有另一起影响深远的政治活动发生,那就是“焚书”。在后世,这两件事被合称为“焚书坑儒”。

汉朝司马迁写就的《史记》中有对于焚书相当翔实可信的记载,时间明确、地点清楚、人物具体、事件清晰。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在这场宴会上李斯提出了著名的“焚书”之策——

我大秦统一六国之后,虽然名义上统一了,但是读书人还是推崇自己个人学到的知识。每当朝廷有政令下达,读书人就会聚在一起讨论政令的对错,对百姓用自己的所学解释政令,编排当今的不是,这怎么能行呢?

于是李斯请求,把不是秦朝的史书和民间收藏的《诗》、《书》等著作全部烧掉,偷偷收藏《诗》、《书》和百家之言的人处以死刑,厚古薄今的人灭族。

当然,医学、农牧等技术实用书籍不在焚书之类,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可以去拜官吏做老师。

秦始皇用这样的政策来维护自己对六国的统治,其本质还是在于统一思想,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

但是,令秦始皇和李斯始料不及的是,在文化层面的高压政策,从来都不能消灭思想的火种。相反,那些星星之火只是燃烧地更加隐蔽,只等待着燎原的那一天。

后世常常以此攻击秦始皇对文化传承的重击,并经过历朝历代的夸张演绎,最终扩大到了秦朝覆灭诸子百家经典,截断华夏文化长河的地步。

但是实际上,“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③”,秦朝的“焚书”仅仅是焚烧掉了民间的藏书,朝廷依旧藏有。只是可惜在秦末被项羽“楚人一炬”,化为灰烬。

所谓“书之焚,非李斯之罪,而项籍之罪也④”。】

之前天幕说朕在位了十一年,又说胡亥在位三年就亡国……

“大秦只有短短的十四年。”嬴政现在想起这个数字还是感觉头痛,“之后的那个朝代为了维持统治,一定会把大秦作为对立面来宣传。天长日久,以讹传讹,各种谣言污水自然被泼到了大秦身上。”

“若是朕是那个朝代的帝王,也会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