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热沙的兴趣并不是和父亲争夺家里的主掌权,而是学习!
热沙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图书馆和数学研究所,上学之后还多了学校。
很多时候甚至七八天不回家。
只不过热沙去学校,更多的是和那些职业启蒙老师】、学者】等讨论、探究问题的。
小学和中学知识对于他来说太轻松了!
但是,现在热沙还是要努力准备考试,因为之前林可说过,想去无畏塔,只有通过考试进入大学,再从大学里择优录取才行。
他不想被别人认为是走后门进去的,而是要堂堂正正靠进去。
今天,热沙再次来到了大图书馆。
乘坐嗜血铁牛拉的公交车,做了二十五个站、转了三次车,他才终于来到了大图书馆门口。
抱着三本书,穿着布衣,看上去彷佛奴隶小孩的热沙来到了大图书馆门前,刷了身份证,然后进入。
他从来都不用飞的,因为在空中行驶需要考驾照,而热沙认为那纯粹就是浪费时间,所以穷惯了的他选择坐公交车。
虽然他每年的年薪都够坐一百万次公交车了。
甚至于习惯了穿布衣的他,把父母买给他的新衣服都放家里,反而觉得没必要穿那么贵。
于是,热沙一身上下的行头,就彷佛一个刚刚逃过饥荒、水荒、旱灾的农夫,全身上下最贵的就是抱着的书。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偷了书的小偷,而不是十五级的数学者】。
当然了,如果看到他的眼睛,就能发现那种动人心魄的明亮。
热沙的双目,如同婴儿那般纯洁而透彻。
但是没人看到,因为他正在一边走着一边思考问题。
所以,路过的行人们都紧紧盯着他,但凡他露出一点心虚的模样,都会马上拿下。
大荒城的市民都以大荒城为荣,如果谁做鸡鸣狗盗的事,那是会被万民唾弃的。
“热沙!”
然而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你又去大图书馆还书啊!”
于是周围的大爷大妈们纷纷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向。
热沙也抬起头来,往后看去,微笑道:“加百列!”
女孩有着金色的长发,皮肤白衣若雪,还有一双蔚蓝的童孔,一看就知道来自于不差钱的家庭。
“书呆子!你这样穿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偷书的小偷呢!”
加百列朝左右看了一眼,然后看向热沙,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要不要一起去学习?”
加百列笑起来时,脸上有着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很可爱。
“好啊!”热沙也觉得加百列可爱,就像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肥肥的小狗。
不过热沙又挠了挠头:“不过你不可以问我问题,你太笨了,我没时间和你说话的。”
在他看来,这女孩哪儿都好,就是成天缠着他问数学问题。
就不能像他的好兄弟科尔顿一样稍微聪明一点安静一点吗?
女人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