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李恪就想到了利用民间的力量。可是,民间的力量不能白嫖,白嫖的话,很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
就这么说吧,你在派出所当一个民警,最开心的事是什么?
当然是人民群众敲锣打鼓送一面锦旗过来啊!
而这个时候的人们,最有成就感的是什么,那就是得到朝廷的认可。
而朝廷的认可最能表现的是什么?
官和爵!
卖官鬻爵李恪是绝不会做的,因为这会造成官和爵在人心中的贬值。
但是,将官和爵当成奖赏就不一样了。
这就是李恪创立民勋和民爵的初衷。
两个都没有任何实际权力,哦,民爵有直达三省的上书之权。
对于人们来说,民勋和民爵,就代表着他们的功绩也是被朝廷认可的。虽然不是什么治政天下开疆拓土之功,但他们对朝廷支援的那点功劳,朝廷也认可了。
而且李恪也下诏书明文规定了,受封民爵者,可以建府。
比如说赵兴受封了乡士,那么赵兴家的大门,牌匾上就可以写敕封乡士赵府。
这也是民爵和民勋的区别,民勋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当然,民爵也有个缺点,没俸禄。而民勋只要你不犯法,每月有俸禄不说,养老还国家包了。
而民爵的上书之权,在人们的认知里,这不就是当官才有的上奏折的权力么,还不是一般的官。因为,大唐上奏折的权力只有职事官有,散官大部分只有上书给上官的权力。比如说,你是一个五品散官,但没有职官,归兵部的某个吏员管。那么,你就只能先上书给你的这个吏员,吏员看了后觉得可行,再上书给侍郎,侍郎看了后写上自己的意见再呈达尚书。
尚书觉得可行就写成奏折送达三省,不可行就直接打落下来了。
当然,这些上书兵部都必须存档的,因为三省的官员会时不时下来巡查。因为尚书觉得不可行的上书,三省可能会有不同意见。
这些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可以说,民爵的设立以及伴随的上书之权,是真的给了一种人当官的感觉。
用一句话说,好歹是个官身了,哪怕没有权力但也是个官身了。
最重要的是,真的可以衣锦还乡了。
没错,大唐对于商人的限制还是有的,那就是私下里穿丝绸没事,但公开场合穿丝绸试试。
真的是试试就逝世的。
即使是民勋,都没有放开商人在公开场合穿丝绸的权力。
但是民爵,那就放开了商人穿丝绸的权力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都知道大唐的商人有钱,但大唐商人就算再有钱,你也没法衣锦还乡。
而李恪的民爵,给了商人衣锦还乡的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