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陈述完毕。”
“下面请乐掏方进行陈述。”
到了乐掏这边的律师陈述时,这边律师直接呈交了一大堆文件证据。
“我方认为,虚拟财产应当属于私人财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另外,被告律师所说掏宝tt卖家版是由掏宝自行管理的,这纯属撒谎!”
“我方有证据能证明,此软件的后台、服务器、数据库等全部是由默讯集团进行管控的!同时,默讯集团和掏宝集团都隶属于默苑资本,双方根本就是一家人,连工作地点都在一个大楼上,管理层吃饭都在一起!不能当成两个独立公司来看待……”
乐掏的观点和证据也很充足。
你说什么默讯只是提供商,掏宝才是实际控制者,纯属是放屁!
你俩明明就是一家公司的!
想干啥都能商量着来!
后续的辩论,都是通过这些观点,你来我往。
这场官司两大地表最强法务部,互喷了整整5个小时,中间休庭了三次。
无数法院工作人员,激烈的讨论。
最终,在所有人都筋疲力尽的情况下,法官做了宣判。
一审判决,判决掏宝输掉这场官司,解封乐掏方多名卖家的tt号!
哗!!!
判决一出,全场一片哗然!!!
这个判决,就代表官方认可了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的概念!
陈默当场愤愤不平的表示:“我不服判决,我要上诉!!!”
“就算二审判我们输,我还是要继续打这场官司!我就不信了,我们打假还能有错了!”
贝索斯笑了。
陈默就没认清楚这场官司的本质。
这不是打假不打假的问题,而是虚拟财产受不受法律保护的问题!
现在法院既然定下了这个主基调,肯定是经过司法界深思熟虑的结果。
后续官司,陈默绝对没赢的可能!
果不其然!
几天后的二审和终审,陈默方全部输掉了官司!
终审判决依然是维持原判!
同时判决还让陈默不准对原告卖家的tt号动任何手脚,删除任何数据,必须保证原原本本的交还给原告!
当天晚上,贝索斯就全网买了头条新闻,庆祝乐掏大获全胜。
而且他用的标题很唬人——《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贝索斯把陈默封卖家tt号的行为,描述为可耻的侵犯个人财产的行为,还买通稿,说陈默是个小人,双标行为很严重。
因为输了官司,在国人看来,就等于是打了败仗。
不少人直接把矛头对准陈默,斥责陈默肆意践踏用户的权益。
更有人在网上表态,称陈默这种不尊重用户的做法非常让人失望,认为他能有今天这份成就,都是大夏网民和广大用户一点点帮他堆砌起来的,他现在成为了首富,就飘了,忘本了,肆意妄为了,着实让人失望。
不过陈默的铁粉也非常多,一见到有人攻击陈默和默讯,就立马跳出来驳斥对方观点,有网友为陈默开脱,说是输了官司不等于就是没有责任感,相反,恰恰因为陈默太有责任感了,所以才做出这种事。
网上的讨论越来越激烈,但是并没有持续太久,当天晚上的时候,tt忽然弹出一个弹窗新闻,标题是:“对不起,我们败给了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