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夏进宋家那年,宋成煜十一岁,他从重症病房醒来,病情逐渐好转,办理了出院。
后面的六年他生龙活虎,身体各项机能比同龄人还强。然而,十七岁,他和朋友打篮球,跃起投篮时人陡然陷入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
宋家几口人均在病房门口焦急等候,包括祝夏。
手术时间很长,超24小时,但好在非常成功。睁眼醒来,麻醉效果没散,耳朵听不太清楚,宋成煜视线扫过探病的众人,焦急、担忧、眼泪、肃穆、喜悦……他慢慢阖上眼睛,不再看。
宋成煜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医院,可时隔六年,再次躺在死气沉沉的病床上,少年的心仿佛坠入了无底洞,永无天日。
手术结束的第三天。
宋成煜靠坐在病床头,支起一条腿,低垂脑袋,手肘抵着膝盖,苍白的手背插着细细针管,一副羸弱的样子。
窗帘厚重,是全拉上的,灯没开,室内特别暗,只有穿过罅隙的一点月光照到地面。
也照在祝夏的脚边。
她站在他的面前。
宋成煜知道来的是她,但仍然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只说了一句:“你来干嘛?”
“你不吃晚饭吗?”
宋成煜不答。
他病态明显的状态说明了他身心孱弱,说明了疾病对他影响很大。
祝夏安静了一会儿,走到床头,伸手覆在他手上。因为他一直不看她。
她轻声说:“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宋成煜无声地将手抽开。
祝夏望了眼吊了一半的药水,继续说:“二婶不让我来看你,我求爷爷求了好久,他才答应让司机送我过来。”
她再次握住他的手,轻轻抚了抚,道:“不过我也不能久待,明天还得上学。”
宋成煜不说话。
而祝夏长久地凝视他。
病房那般昏暗、那般阒寂,良久,他把手从她底下抽开,缓缓抬头看她,瞧清了她眼神里的小心谨慎。
少年一言不发地盯着她。
祝夏瞳眸黑亮,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倏尔举起手,将绢袋放在他眼前。
“三哥,送你颗星星。”
手绢里装着一闪一亮、灵活飞舞的萤火虫,用丝线缠绕系着开口。
犹似永不熄灭的明灯。
“司机送我去城郊抓的,好看吧?”她说。
绢袋里明亮的萤火虫,像极了繁星落入黑暗人间。
宋成煜目不转睛看了好半晌,移动视线,看向祝夏那张被萤火虫光芒照亮的小脸。
隐约可见下巴没洗干净的泥巴,以及额角撞红的小块。
应该是扑萤火虫时,磕碰了。
“九点钟了,萤火虫给你,我要回去了,不然爷爷下次不让我出来。”
宋成煜拎着一袋萤火虫,目光追随那抹身影。她脚步突然停在门口,回头看他,似乎才想起来:
“三哥。我决定好了,我要学医。”
那时的祝夏十三岁,稚气未脱,眼神和声音却异常坚定。
坚定到让他以为,她会陪他一辈子。
忆至此,酒店二楼的宋成煜攥紧祝夏还给他的订婚戒。
钻石扎进皮肉,渗出丝丝血液,他却丝毫不觉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