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第27顺位,开拓者选走了马龙。
这并不是一个意外的选择!
当然,如果其他球队愿意用首轮签选走马龙,那绝对是个大新闻。
但开拓者……
NBA球探和总经理们谁不知道马龙是胡浩南的徒弟?
这就是意料中的事。
当然,如果马龙能掉到第二轮,说不定还有人去碰碰运气。
但用首轮签签一个黄皮肤后卫,还是算了吧。
还是大个子更靠谱一些。
至于后卫?
什么时候能在全场紧逼防守下顺利把球运到前场再说吧。
……
2013年选秀大会结束了。
开拓者继去年连摘四名新秀后,今年又接连斩获三名新秀。
再加上一波五换一的亮瞎人眼操作,让开拓者毫无意外的成为其中最亮眼的球队。
而更让吃瓜群众兴奋的是。
原以为选秀就这么结束了,但万万没想到,就在当天的媒体见面会上,14号新秀扬尼斯-安特托昆博公开表示不会为开拓者效力,并扬言如果开拓者不把他送走,比如送到密尔沃基,那么他宁愿回欧洲打球……
喔吼吼!
媒体们一下子亢奋起来!
这可比朴实无华且枯燥的选秀精彩多了呀!
想想,一个新秀居然拒绝为上赛季总冠军球队效力,NBA还有比这更爆炸的新闻吗?
于是,记者们一个个长枪短炮的对准了奥尔西——至于胡浩南,他在球队摘下马龙之后就提前退场了。
奥尔西心中对胡浩南一番口吐芬芳,然后对着镜头,满脸微微笑的他只有一句话送上:“我觉得字母哥还是认真考虑一下这样做的后果。”
于是,就这一句话。
字母哥这绰号一下火了起来。
一条条包含字母哥三个字的标题刷遍当天所有体育报刊杂志头版。
这待遇让身为状元郎的安东尼-本内特看了都艳羡不已。
不过胡浩南也没有跑得太远,刚刚来到停车场,还没坐进车里就被记者们堵住了,一个个请他说说对于字母哥拒绝效力的看法。
胡浩南见躲不了,就大大方方的接受了记者采访。
他说道:“字母哥拒绝为我出战,其实这事真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就不是个事儿。”
“他是一名新秀,他当然有权利选择是否为我效力,这是NBA规则赋予他的权利,他当然可以使用。”
记者们一个个侧耳倾听,听听人家说的,比总经理那简简单单一句话说的生动多了。
“教练,那您认为字母哥这么做是对的喽?”
胡浩南点点头:“是的,我刚说了,他有权利这么做,这是规则给他的权利。”
记者们更加高兴了,能让胡浩南低头不容易啊!这简直可以上头条啊!
然后他们就听胡浩南继续说道:
“但一个硬币总有正反两面,他有权利,自然就有义务。”
“他可以拒绝为我打球,他也可以回欧洲打球,这当然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他只要还要回到NBA打球,那么他就有义务履行新秀合同。”
“不多,2+2的标准制式新秀合同,也就是四年而已。”
“四年之后,他就可以直接化身为蒙多。”
“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
两天后,胡浩南收到了来自拳头的一笔代言邀请,请他为LOL作为形象代言人……
这是后话。
而在此时,字母哥在INSO上刷到了胡浩南的视频采访,他问一旁的哥哥:“他(胡)说的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