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想要收购,那么也将会遇到这个问题,不过他挑选的位置在地狱厨房边缘的问题。
他必须考虑未来雇员的问题,弗吉·尼尔森是从小在这里长大的,马修·默多克要在这里行侠仗义,所以他们两个敢来。
但是其他人呢?
所以,边缘的位置最好,没有离开地狱厨房,同时又比较的安全,不然晚上一个加班,雇员都找不到出租车回家,那就麻烦了。
这里不是没有大厦,但是租金相对太贵了,不如收购一栋小型公寓改建,要知道这里最早的时候,是爱尔兰劳工的聚集地,所以早期爱尔兰帮的势力最大。
其最早可以追溯的文献是在1881年的《纽约时报》,但是一名记者在警察的护送下,进来采访一起凶杀案件的。
而地狱厨房的称呼太过贬义,最后官方确定这里为克林顿区,也就是西中城。
这里靠近百老汇,很多追求的艺术人来到纽约,因为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很多人也在这里租用房屋,就是因为这里的房产足够的廉价。
威尔逊·菲斯克想要重建这里,其阻力可想而知,这里的人没有能力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
这里一旦被完全收购,并且重建,其中的差价是十分巨大的,其利益动人心。
“是的,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见一面?”林克问道。
“随时可以!”对方说道。
“那么下午两点在……”林克报了一个家附近的咖啡店,两人相约会面。
很快,下午两点之中,林克提前几分钟到来,找了个位置,要一杯咖啡,随后拿出香烟来抽着。
两点准时,一个黑人推门走了进来,左右打量一番,直接奔着林克的位置走来,“是林先生吗?”
“没错,是我,麦考尔先生?”林克起身与对方握手之后,双方落座,“喝点什么?”
“不需要,我们可以直接开始面试了。”对方并没有点东西。
“那么麦考尔先生的驾驶经验如何?”林克问道:“我订购的劳斯莱斯幻影,再有一个月就到了。”
“应该没有问题,我开车多年,对于各种车辆都很熟悉,另外我年轻的时候当过兵,拥有一定的搏斗能力,也可以使用枪械。”对方说话很是沉稳。
林克微微点头,又问道:“有犯罪记录吗?”
“没有!”麦考尔摇了摇头。
“很好,给我你的证件,我调查一下,另外我们现在出发,你先开我的车子,我们转一圈。”林克起身,拿出钱来压在咖啡杯的下面。
两人走出去,上了林克的车子,林克的野马动力十分的强劲,不过对方启动的很是平稳,对于车辆的性能很是了解。
一看就是老手,在纽约的街道上转悠,各种信号与指示牌他都明白,完全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