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说完,秦宸实在没忍住,笑出了鹅叫声。
“咯咯咯咯...秦浩的想法果然与众不同。一个芝麻大的城池,竟然成为了他北楚的国都。一千余名兵士,他是招募不到人吗?还是没有银钱,他可以向我开口啊,本王定会念在昔日的兄弟情分上给他些援助?”
“国土百里,哈哈哈,这也能叫做国?本王二百铁骑便可将他灭了。就没人动他嘛,褚煦就任凭他占据北宁?”
王泽:“殿下有所不知,北宁那地方很是贫瘠,乃是益州边境。北行二百里,便与突厥和天罗接壤,多年来,褚煦甚至连守军都没有安排过,可见北宁那地方,他也不想要。既然有人喜欢,估计褚煦也想做个顺水人情。毕竟他已经公然反叛,自然也不会捉拿秦浩到皇帝面前去邀功,所以属下觉得,秦浩的存在,对他而言无关紧要。”
秦宸的笑意慢慢止住,眼眸间闪露出寒意:“你说的没错,秦浩这个废太子,看似一事无成,本王总觉得,他似乎另有所图。”
王泽沉吟片刻,轻言道:“殿下怕是多虑了,人生在世,所追求的无非就是权和钱。属下以为秦浩对此表现出来的欲望已经很明显了。”
仔细一琢磨,王泽的话不无道理。秦浩跑到塞北,不就是为了建立北楚。成为一国之君,手中自然就有权,有权就会有钱。就连他的龙阳之癖都为世人所知,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你说的倒也有理,可能是本王多想了吧。虽说秦浩是乱臣贼子,说到底他终究还是汉室皇族之后。皇族子弟的死活,只能由皇帝决定。他可以被皇帝灭,却不能被他国灭,否则会成为大汉皇族的笑话,皇帝也会背负无能的骂名。”
听他这么一说,王泽附和道:“殿下所言极是。大汉皇族的叛徒,理应由皇帝处置,容不得他国插手。”
秦宸起身,在屋内反复踱步,半盏茶后,终于止住脚步,转头看向王泽。
“你说得对,我朝的叛徒自有我朝皇帝处置,绝对容不得他国插手皇族的家务事。”
“你去安排一下,准备些铠甲兵刃,再准备些战马银钱,派人暗中送往北楚。转告秦浩,只可用这些装备兵刃自保,有朝一日,皇帝必会派人将他押解至京都领罪。”
“殿下为了维护皇帝颜面,用心良苦。王泽愿亲自前往北楚,将殿下的话一字不漏的转告给秦浩。”说到这里,王泽望着秦宸,小心翼翼的询问道:“殿下,给他准备多少物资?”
秦宸稍加思索,缓言道:“算了,还是给他送去十万的银钱好了。本王身为汉朝臣子,岂能助纣为虐呢。十万两的银钱,足够他在那一隅之地逍遥自在的活两年了。”
“我明白了,属下这就去准备,明日便前往北宁。”
十万两银钱虽说不多,也足够装备出一支万人军队,至于秦浩怎么用这笔钱,那就与自己无关了。
郴州辖下,大安城。
大安,虽然也是一个小县城,规模比北宁大的多。仅城内的人口就将近两万,算上城外的村镇,整个大安的人口有四万人左右。
大安城的街头,出现了两人。一老一少,各自身后牵着一匹高头大马。老者看起来胡须斑白,年逾花甲。另一人则要年轻一些,虽然留着胡须,但是从他脸上的肌肤不难看出,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
这一老一少风尘仆仆,一看便知是走远路而来。身上的衣服,说不上多富贵,只是比大部分人的穿着稍好一些。算是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装扮,殊不知,这两人的身份背景,却是极为显赫。
他们便是云霄子和他的师叔,江一贝。
道门子弟很少在江湖中行走,由于是前来寻找上官娘娘的消息,两人离开京都时,为了不必要的麻烦,特意脱下了身上的道袍,换上了常服。
“师叔,这地方看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富裕啊,百姓虽多,一看就知道是穷苦人家。”
云霄子四处打量,城中往来百姓虽然不少,但身上的衣服多为粗麻布衣,道路两旁的房屋破败不堪,甚至很多房子都还是用土坯搭建。
“这地方我也是第一次来,与京都相比,确实贫苦了许多。”
江一贝捋了捋胡须,本想故作深沉,结果一摸胡须才发现,路上飞扬的尘土,已经让胡须擀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