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去李四家偷东西结果被李四发现了,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李四和张三扭打到了一起。
打斗中张三发现自己不是李四的对手,果然放下了手中的赃物,人也不再反抗。
按照原先的正当防卫司法解释,这个时候李四就不能继续打张三了,而且如果此时张三已经受伤,李四就已经属于防卫过当需要承担责任。
新的司法解释里,张三上门偷东西触犯了李四的利益,对此李四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任何的问题。
这个时候张三放下手中的东西之后李四还能不能继续攻击张三了呢?
新司法解释里是能的。
放下手中的东西不代表张三的危险性就已经解除,李四继续采取一些手段来制服张三是很合理的。
但是这里有个尺度的问题。
因为在客观上张三已经没有攻击性,此时李四的攻击目的应当为了制服张三而不是故意伤害张三或者是意图要了张三的命。
在这个过程中张三所受到的一切伤害,李四都不要负任何的责任。
比如张三丢下东西后,李四继续对张三一顿暴打,最终导致了张三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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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的行为在新的司法解释里就很合理,他不需要对张三负责。
可是如果当张三行为上放弃抵抗之后,李四却找了一把刀把张三捅伤了。
这时候李四就明显的属于防卫过当,那么他需要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责任。
对没错。
新的司法解释中即便是防卫过当,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李四仅需要承担一部分张三的医疗费用,而且这个比例不超过50%。
哪怕李四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将张三打死,他会面临的刑事责任也会小很多,毕竟能够出现这一切的因都是张三的偷窃行为所导致了。
只是这样一来难免会有与小平最初的担忧。
肯定会有大聪明利用正当防卫来做什么事情。
比如故意引诱别人出手然后用正当防卫来杀死对方……
不得不防啊。
于小平眉头紧锁仔细思索着其中的漏洞。
就在此时,办公室内的电话突然响起。
与小平点开通讯,夜玲珑的脸蛋出现在全息画面中。
【于部长,星皇陛下刚刚决定在司法部下设立督察队用以监督帝国警察部门的日常办案以及司法部对警察部队的指标考核。事情比较急,星皇陛下的意思是尽快完成督察队的组建工作。】
与小平闻言思索了几秒,【我知道了,司法部会尽快完成督察队组建的。不过玲珑啊,星皇陛下为何会突然想起来组建督察队了?】
通讯中夜玲珑摇了摇头,【我不是很清楚,星皇陛下是突然做出这个决定的。不过他在和我通话的时候人是在帝都警署里面的。我这边的声音识别反馈显示星皇陛下应该是在给帝都警署的管理层开会。】
【好,我知道了。辛苦你了。】
【不辛苦。于部长,我就先挂了。】
【好,再见。】
和夜玲珑的通话结束后,与小平立刻就拨通了自己秘书的电话。
【查一下帝都警署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电话接通后与小平十分简洁地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