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书信一看,冯盎直接愣住了。
“什么?”
“招揽豪门世家的人,到交州扎根?”
……
交州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乞丐了。
今天就是一个巨大的例外。
这两个乞丐一口一个馒头,一口一碗水,坐在城门边上,一个劲儿骂骂咧咧。
“我千里迢迢,就打算来交州享受呢,这倒好,人还没到,钱花完了。”
另外一个年轻人垂头丧气,头发有些散乱,有些脏的脸庞掩盖不住俊美。
“默子,你不是说跟着你爹,稳如老狗么?”
这俩人正是长孙冲和程处默,两人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到了交州。
这一路上,两个意气风发要来交州建功立业的大唐青年,从一开始自信满满,花钱如流水,走一路吃一路玩一路。
甚至到了一处颇有风情的地方,程处默喝多之后,还来了句,今天程公子买账。
在进入交州地界之前,两人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盘缠,用程处默的话来说就是。
花完了,到了交州,才能赚大钱。
再不济,就找六殿下。
然后,两人就成了这般光景。
专门给工坊外排队取货的商贾送饭的老头实在看不下去了,看到两个年轻人饿的不成样子,直接给了几个馒头,几碗大锅菜。
“慢点吃,吃饭的时候别吹牛,容易卡喉咙。”
老头摇头叹息:“咱交州这个地方穷的很啊,以前就没吃过三顿饭,你们不用觉得丢人。”
丢人?
程处默手里的馒头突然不香了。
“老丈,我没觉得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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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是不丢人,毕竟脸皮这种东西要是太薄,那怎么能在长安混得开?
拿钱砸出来长安年轻一代第一美男的名号的,只有程处默一个人,就这,平康坊里面横着走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程处默毫不在意。
别人被指指点点,可能会觉得我是不是哪里做的过了。
程处默只会觉得:他在嫉妒我。
长孙冲脸红了,他现在无比后悔。
来交州,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差点饿死在路上。
图啥!
就图这个黑厮的身子么?
“默子,别说了,我难受,想哭。”
程处默吃上东西,那聪明的智商就再度占领高低,也不暴躁了,也不骂娘了,嘴里虽然还在嘟囔,但他很快就停了下来。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有救了,有救了。”
长安之中,勋贵之间或许因为各种各样的关系,明面上并不能时常联络,但勋贵的子嗣们就不一样了。
他们大都是同道中人,勾栏听曲的时候,早就看光彼此了。
程处默看到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恪。
“是他,就是他,是他……”
“看到他,就到家了,哈哈哈。”
本来给两人送来吃的老头都有些郁闷了,这俩货年纪轻轻干啥不比当乞丐强啊。
突然听到程处默那毛骨悚然的笑,当即瓦特了。
“这俩,难道还是癔症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