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远志的家,大家住在一起,晚上挤挤比较暖和,也方便相互照顾。”红姐把手中的半个窝窝头塞进口中,说话时有点含糊不清,“我们只有铁牛有娘,娘都死了,帮爹爹叔伯们守城战死,就死在城头。”
林俊很是心塞,那种堵得发慌的感觉让他很不爽,父母都不在了,一群孤儿住在一起,只为了晚上好取暖不受寒,还好现在是夏天,如果到了冬天,这群娃娃估计一个晚上都熬不过。
天何不公?
历史不忍细看,林俊没有再问,良久,平复心情之后才道:“娃娃们,跟着我吧,我让大家吃饱,穿暖,聘请先生教大家读书识字,长大也像你们的父辈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不好?
“好!”
当然好,一群无根的孤儿,有人管饭,有衣可穿,可以学习,哪有什么不好的,只要不是傻子都会跟着去的。
于是,林俊与糜贞化身为丐帮的正副帮主领着一群孤儿浩浩荡荡地往县衙而来。一路上,不乏有人指指点点,还是有人认出来这群娃娃。“看,那不是张老三的儿子吗?怎么跟在小林将军后面?”
“哪个张老三?很有名吗?”有人好奇。
“唉,就是守北城的那个,被鲜卑人乱箭射死了。连他家的婆娘也是一起中箭身死的。”
“唉,好一对苦命鸳鸯。只是苦了这孩子,那么小爹娘全没了。”
“那个是赵大山的儿子,不对,这一群全是我们原来稒阳城守军的孩子啊,不知道小林将军是在哪找到他们的。唉,我们的守军一个个都是好样的,只是苦了他们的女人与娃娃。”有个卖粮的老板在感叹。
“李老板,怎么说苦了女人?那些守军的大部份女人不都是陪着她们的丈夫战死在城头了吗?”路人甲表示不解。
李老板瞟了一眼他,摇了摇头,“唉,鲜卑那帮畜牲走了,我们藏起来的这次平头百姓去替我们的英雄收尸啊,好不惨烈。但城头上没有一具女尸啊,听一些藏在附近的人说,鲜卑人把女人都带走了,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活的为奴为婢,死的听说被煮着吃了。因为女人的肉比男人的好吃......唉......”李老板没有再说,似乎也说不下去了,问的人也没再问,似乎被这个答案惊呆了。
(创作不易,
得,饱汉不知饿汉饥,饿汉不知饱汉虚。
两人很快就明白孩子的意思,便去打包了一些窝窝头与咸菜,他们也只能买这个了,毕竟林俊身上也没几个钱,方才都是花糜贞的钱,她的钱早花光了。这会倒是让糜贞也体验了一把穷人窘迫的感觉。
两人跟着孩子出了城,到了一个破败的农家小院,说是农家小院,其实就是一个茅草屋,屋前用一些小杂木围成一圈作篱笆,约有半人高,还没到茅草屋,就见那篱笆墙边探出了一个裹着白布的小脑袋,白布上还透着一丝殷红,见那半大孩子,老远就叫了起来,“大家快出来啊,红姐回来了,红姐回来了,有吃的罗。”
闻言,屋里瞬间挤出了四五个小孩,大约都是在九到十一二岁的样子,个个都是衣衫蓝缕,面带菜色,骨瘦如柴。这几个孩子出来后,后面又是一窝蜂地挤出十来个孩子,有男有女,足足有将近二十人。他们的眼睛全盯着两人身前的半大孩子。眼睛里充满了希冀,但却没有喧闹。看那样子,有点像嗷嗷待哺的鸟类幼崽。
看着眼前这群小孩,林俊深感失策。东西买少了。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眼前这群娃娃正是最能吃的时候,何况一看他们就是营养不良,长期吃不饱饭的那种,更能吃,自己手上这东东西,恐怕一人一个都分不到。
几人进了小院,半大小子看着这群娃娃说道,“姐今天大丰收了。”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林俊手中的吃食,“大家过来分了吧。”说到这把林俊手中的包裹接了过来,直接盘膝坐在地上,开始分发。一人半个窝窝头,林俊与糜贞整个过程都没吭声,但糜贞好像有点受不了眼前一幕,时不时地偷偷躲在林俊背后擦拭着眼泪。
东西很快就分完,最近一个窝窝头还是半大孩子从地上捡起来的那个,他从怀里掏出来,细心地剥去了表面的那层皮,时不时地还吞了吞口水。他面前就只有那个头缠白布的男孩与另一个更壮实一点的孩子没东西了。
“铁牛,你在家里有饭吃,这里的东西就不算你那一份了。”一边说一边把手中剥干净的窝窝头递给了那个更壮实一点的孩子。“来,远志,这是你的。”
“谢谢红姐。”那个叫远志的壮实孩子接过了窝窝头,轻轻一掰,分成了两半,“红姐,我不太饿,你也吃点。”
“将军,你怎么来这里了?”就在此时,林俊忽听身后有人叫了一声。转过头来看时,却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包东西,正是那小张辽。但小张辽说过这句话后却是没再跟林俊说话,却是将目光投向了林俊身边那个头缠白布的小家伙,“铁牛,你还不快回去,你娘在到处找你。”
“哦,”那个头缠白布的小家伙应了一声,也不说话,只是微微地冲着糜贞与林俊两人一点头,便开始向小院子外面跑了出去。
林俊看到小张辽,猛地想起一事,连忙问道,“张辽,方才那个叫铁牛的孩子,是孙二嫂的孩子?”
张辽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没有说话。林俊心底像某种东西要即将被打碎,但还是问出了自己心底那句话:“那他们是......”
“我们都是原来稒阳守军的孩子,远志他爹临走前告诉我们,我们的父辈都是好兄弟,都是英雄。”那个半大小子被一群孩子称呼为红姐的孩子,此时正扬着手中的半个窝窝头,双眼闪耀着某种光辉,一脸自豪地看着林俊。
“咔嚓”,林俊的心猛地碎了一地,这是一群烈士遗孤,却在自己管辖的这个小城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这让他情何以堪?“你们的娘呢?你们平时都吃什么?为什么都住在这里?”
“这是远志的家,大家住在一起,晚上挤挤比较暖和,也方便相互照顾。”红姐把手中的半个窝窝头塞进口中,说话时有点含糊不清,“我们只有铁牛有娘,娘都死了,帮爹爹叔伯们守城战死,就死在城头。”
林俊很是心塞,那种堵得发慌的感觉让他很不爽,父母都不在了,一群孤儿住在一起,只为了晚上好取暖不受寒,还好现在是夏天,如果到了冬天,这群娃娃估计一个晚上都熬不过。
天何不公?
历史不忍细看,林俊没有再问,良久,平复心情之后才道:“娃娃们,跟着我吧,我让大家吃饱,穿暖,聘请先生教大家读书识字,长大也像你们的父辈一样,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不好?
“好!”
当然好,一群无根的孤儿,有人管饭,有衣可穿,可以学习,哪有什么不好的,只要不是傻子都会跟着去的。
于是,林俊与糜贞化身为丐帮的正副帮主领着一群孤儿浩浩荡荡地往县衙而来。一路上,不乏有人指指点点,还是有人认出来这群娃娃。“看,那不是张老三的儿子吗?怎么跟在小林将军后面?”
“哪个张老三?很有名吗?”有人好奇。
“唉,就是守北城的那个,被鲜卑人乱箭射死了。连他家的婆娘也是一起中箭身死的。”
“唉,好一对苦命鸳鸯。只是苦了这孩子,那么小爹娘全没了。”
“那个是赵大山的儿子,不对,这一群全是我们原来稒阳城守军的孩子啊,不知道小林将军是在哪找到他们的。唉,我们的守军一个个都是好样的,只是苦了他们的女人与娃娃。”有个卖粮的老板在感叹。
“李老板,怎么说苦了女人?那些守军的大部份女人不都是陪着她们的丈夫战死在城头了吗?”路人甲表示不解。
李老板瞟了一眼他,摇了摇头,“唉,鲜卑那帮畜牲走了,我们藏起来的这次平头百姓去替我们的英雄收尸啊,好不惨烈。但城头上没有一具女尸啊,听一些藏在附近的人说,鲜卑人把女人都带走了,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活的为奴为婢,死的听说被煮着吃了。因为女人的肉比男人的好吃......唉......”李老板没有再说,似乎也说不下去了,问的人也没再问,似乎被这个答案惊呆了。
(创作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