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狂飚突进的一幕,被正好经过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布鲁因仙熊队的教练看到,这教练从事橄榄球教育二十余年,他的队伍里就从来没有出现过一张黄色的面孔,而在那天,一张黄色的面孔差点没人他的嘴巴“肛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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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叶帆实现了从一个混吃等死的渣子留学生到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超级新星的转变,尤其是在所一片反对声中,他代表布鲁因仙熊队出战死敌南加州大学特洛伊队的比寒,然后以不可思议的突击速度,把自家的进攻五人组差点搞失业,更别说让南加州大学的角卫们全变成了雕塑。
那一场比赛之后,布鲁因仙熊队的球迷加油声从未有过的一致:“布鲁斯叶,把球给布鲁斯叶!”
在他们心目中,布鲁斯叶几乎可以跟那个叫布鲁斯李的功夫之王并肩了。
现在的问题是,FBI会因为自己超级牛逼的橄榄球技术而逼迫或者诱惑他当间谍?这依旧是件很扯淡的事情,橄榄球,那在中国是比中国足球还特么战五渣的运动项目。
但除此之外,叶帆实在想不到自己身上会有什么样的优点,会让FBI们花那么大气力把他逮进监狱里关起来。
叶帆想了一阵,想不通,而且也不见什么讯问人员进来审审他,让他等的有些不耐烦,想骂娘,突然转念一想,丫的FBI显然审案也有一套,这特么不是自己经常听到的所谓熬鹰战术么?
把你一个人关到空房子里熬上那么三五个小时,不管不问,稍微胆量差点的人,不等警察来审自己就崩溃了,搞不好连上幼稚园时偷看小朋友上厕所的事情都能够招出来。
叶帆冷笑了一声,熬鹰这种办法,对别人而言或许还有点效,对他自己,算了吧,没用!他小时候就是被熬鹰熬大的。他老子老娘当年创业忙,更不懂什么亲子教育,对叶帆的教育简单而粗暴,无非两种方式,打和关,揍个皮开肉绽然后关在小屋子里十个八个小时,那是家常便饭,所以叶帆敢于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就去野外的坟圈子里跟野鬼捉迷藏,心里素质不是一般的好。
于是,在被熬了接近半个小时的鹰之后,叶帆觉得有些困了,他松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略有些艰难但还是很成功的将两只脚从铁椅子也边挪了上来,然后搭在了桌子边上,脑袋向后仰一下,该睡中午觉了。
他皱皱眉头,老美警察嘴上喊人权最不讲人权,这特么椅子设计的,太硌脑袋了。
就在他即将跟周公见面,探讨周公之礼的有关细节时,审讯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一个高大美国佬走了进来,脸上的刀疤分外的明显,操,这特么不是抓自己那孙子么。
叶帆第一反应想跳起来骂娘,但他反应极快,这个时候,不能乱了章法,得镇定,镇定。
“罗斯特,FBI洛杉矶行动处主管!”刀疤男说了一句,然后在叶帆对面的软椅上坐下,将右手的一个蓝色文件夹子放在边上,然后微微收拾一下自己本来就很笔挺的西装领带,然后看着叶帆,露出一丝笑来,“看样子,叶先在这里过的挺不错!”
叶帆微愣一下,明白过来,前边那半句话,是刀疤男人在作自我介绍,听上去,好像这孙子官不怎么小。
如果是入狱的第一天,叶帆见到抓他的罗斯特,绝对会歇斯底里的喊冤。如果是三四天前的话,叶帆会也许会非常忐忑地强装镇定,根据自己混迹美利坚时零碎掌握的所谓法律知识来扞卫自己的自由和人权不受侵犯。但奇怪的是,今天他看到了罗斯特,却格外的有些冷静,冷静到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不明白,这是不是肖申克监狱里的那句名言,他已经被体制化了。
照道理说应该不可能,弗里曼是被关了二十多年才悟出的道理,叶帆再有慧根也不可能在七天的时间里就大彻大悟,但他还是很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