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夫人当初也是如花之貌,蕙兰之姿,想不到今天变成这个样子。”
“唉~”
杨艺发出一阵悠长的叹息,看着床上面色苍白的爱人,轻声道,
“你说对她来讲,是不是这样一直睡下去,才是最好的。”
“你放心,拜托我的事,我一定做到。”
感受到杨艺身上散发的决绝之意,郑朝山赶紧开口刺激他的求生欲望,
你别搞啊,想死可以,但是别拖累我。
“谢谢你。”
杨艺放下毛巾,握住自己夫人的手,不知道在昏迷中,她会不会害怕,以前她最怕黑了。
眼见杨艺又要陷入emo,郑朝山连忙转移话题,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果然,听到这个问题,杨艺斜眼看了眼皱眉的郑朝山,他淡淡一笑,
“两年前,我隔壁的老秦举家搬回老家了,
我就以火车站李把头的身份把他的房子给租下来了,
我在两个房子中间,挖了个地道,
每次出去的时候,都扮装成别人,开始很新鲜,后来就倦了。
不过我还是有收获的。”
郑朝山脑海出现了那个脸上带疤,走路一瘸一拐的李把头的身影,
他当初就觉得熟悉,原来是故人呐。
郑朝山摇头笑了笑,千防万防,竟然露着这么一手,以后得小心一点了,
慢慢的坐到长椅上,他看向杨艺,调侃说道:“你可真够下功夫的。”
而杨艺也刚好把夫人的手放进了被窝,转头看向郑朝山,想把这么些年憋着的话和他讨论讨论。
“我们学医的,是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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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郑朝山就明白了杨艺想要表达的意思,缓缓的收起笑容,靠着椅背上,
风轻云淡的说道:“有些人,一定要救;有些人,必须得杀。”
杨艺没有吭气,只是用着当初作为大夫的时候,
看着撒谎生病逃学的学生的考究目光,看着郑朝山,
“当初脚盆鸡来的时候,我才发现,手术刀还是不如大砍刀啊!
后来我弄懂了一个道理,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
国家搞不好,医术再高明,充其量是个修鞋匠而已。”
杨艺也是被郑朝山伟大理想所震撼,这是什么?舞台剧你演多了?
哈姆雷特演烦了,准备试试周树人的角色,
不,他甚至比周树人更加激进,人家是弃医从文,他直接弃医从武,
什么文字如刀,刺进敌人的胸膛,哪有手术刀来的刺进快速?
“那你的政党,你的民国,都搞好了吗?”
杀人诛心,不外如是,杨艺五年来一直找借口给自己曾经的好朋友开脱,
但是光头党的所作所为,他是真的找不到借口说服自己。
所以面对郑朝山锋利的目光,杨艺凛然不惧,瞪什么瞪!
就你郑朝山是天才,做手术一流,我杨艺也不是吃干饭的,上手术台,也能半小时不眨眼。
“可是你还是愿意为他们殉葬。”
郑朝山勾了勾嘴角,没有再多做解释,站起身来,留下一句,
“我们是不同道路上的人。”
便离开了病房,留下杨艺一个沉默,半晌之后,一声嗤笑响彻在病房中,
“迂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