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盘坐在桌上的仙(2 / 2)

好在孙运恒是个崇尚大就是好,多就是美的人,买的是越野车,所以野外坎坷的地形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就是速度慢了点儿,且油料的消耗速度变快了。

但好在他的判断并未出错,而在两次持续了近半个小时的动荡之后,第三次灵气复苏的浪潮并未接踵而至。

在下午两点,总算是在视野尽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村庄。

在兴奋情绪的主导下,他猛踩油门迅速朝着村子的方向冲了过去,当到达村口处,便看到了聚集在此,拿着一些刀枪棍棒,设立卡口的村民。

将车停在卡口之前,孙运恒摇下车窗,面对着一位走上前来的中年村民笑呵呵的叫了一声:“二叔!”

“哟,狗蛋,你怎么这时候回来啊!”

看到熟悉的面孔,村民放下了防备,伸手接过孙运恒递出的烟,别到耳边,随口问道。

“叔,我都二十多了,小名就没必要叫了吧?”

农村的孩子,大名还好,但小名真的一言难尽。

就跟广大同类一样,他的小名也是祖父辈的人给起的,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小时候就罢了,但年纪大了多少有点尴尬。

而走上前来的这位,虽然不是他爹一奶同胞的亲叔叔,但也是本家叔伯,不好因为一个名字就翻脸。

“哈哈,忘了忘了,孩子大了确实不好提这些,运恒你还没说这会儿回来干嘛呢,今天可不怎么安全,这不,早上在村外听到了狼嚎,就组织大家来村子外边儿守着,虽然这地震把土地扩充了一遍,但保不准这些畜生会偷偷摸回来,多守两天没什么错。”

听着二叔的话,孙运恒十分庆幸自己选择了继续开车而不是停在原地等待救援。

狼这玩意儿,耐心很足。

如果你不是真把它们搞惨了,盯上你就不会轻易再离开,守个几天都算是正常的,而自己显然没办法一直待在车上,先不说吃喝的问题,就是大解就没办法回避,总不能.

摇了摇头,把那恶心的想法排出脑海,随后孙运恒无奈的叹了口气:“这不是没办法嘛,我家老爷子非说要回来求求仙儿,保佑一下,骂了好几遍了,老头子忍不住就把我赶回来了,谁知道能遇到这情况。”

“二叔,别的咱之后再说,反正看这情况,我起码得在村里呆一两个星期了,我先开车回家,不然等会儿再震一下,把我隔出去那可就不好了!”

“行,行,咱们之后再说!”

二叔挥了挥手,示意身后的村民放行,而在搬开几个大石墩之后孙运恒也顺利的回到了自家老宅。

提着两手东西,站在门外沉默了一会儿,孙运恒叹了口气,随即打开了门锁走了进去。

老宅的构造很简单,跟大多数的农村自建房一样,进门便是院子,而在正对面跟两侧分别立着三排房子,简单的构造成了一个三合院,中间是主屋两位老人住的地方,西边正屋是爸妈跟二叔原本的住所,只是后来一家人搬到城里就改成了仓库平时放点杂物什么的,东边是两个厨房(额,这里参考的是我外公家)。

供奉黄仙儿的堂口就在中间联排右手边的角落里,小小的房屋里摆设也很简单,除了一些杂物之外,正中央的地方是两个红漆木的柜子,柜子上的墙上有一个红布包裹的神龛,里面摆着的就是仙儿的神位。

孙运恒的动作比家里的老人简易了不少,顾不上洗刷盘子筷子什么的就直接打开塑料袋放在桌上,然后简单的冲洗了两双红筷子将其摆在塑料袋里,筷尾对准神龛,随后便跪在垫子上闭眼,磕头,嘴里念念有词。

但正当他按照爷爷的交代,说一些请求保佑的话时,忽然头顶传来了一点儿摩擦的动静,接着便有咀嚼声传来。

心里一惊,全身汗毛炸起的同时,他几乎是下意识的睁眼抬头,而后便看到了一个足有农村土狗大小的黄鼠狼,正盘膝坐在供桌上,两只爪子抓着一根肘子狂啃。

尖细棕黑的脑袋上,沾的满是肘子的油水。

而看到孙运恒抬头,它也并不惊慌,吞下嘴里的肘子,咧嘴一笑:“不错不错,还算你小子有点儿孝心,我这桌上都有一个月没点香火了,原本还想着再等两天,还没人回来就去找你奶聊聊天,不过你小子孝顺,赶着这么大场面还跑回来,那就算了。

你爷那边儿别担心,等动静停了,我去找两根棒槌配点儿草药你带回去,保他没什么后遗症,还能多活几年!

喂!喂?你小子傻了?看什么呢?”

“没,没事儿,就是没想到您这么.俊秀。”

孙运恒摇了摇头。

他敢说自己刚才是真的被吓到了吗?

谁能想象,一个土狗大小的黄鼠狼就盘坐在你头顶大吃特吃,獠牙利齿还会说人话,搁谁谁不害怕啊!

“嘿,你把爷当什么了?爷是仙儿,吃香火贡品修行的,跟那些偷鸡摸狗玩意儿不是一个品种,自然长的清秀俊美赔,怎么感觉把爷自己骂进去了!”

硕大的猪腿骨在黄鼠狼的嘴里咬的嘎嘣作响,而它则是换了个姿势趴在柜子边儿,居高临下的审视着孙运恒。

良久:“孙儿,看你资质不错,要不要考虑给爷做个弟子?”

“啊?”

什么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这便是了。

本来亲眼看到自家供奉的仙儿已经很吓人了,而对方又提起了收弟子的事儿,孙运恒更是感觉头皮发麻。

弟子,又叫做出马弟子,算是民间法脉的一种。

但相比于北方供奉其他民俗乡神的法脉,出马这一脉危险性更高,因为别的法脉,神灵本体大多都是人,但出马供奉的是精怪,而他家这位还是在精怪当中也以喜怒无常而著称的黄仙。

而除了这潜在的风险之外,作为弟子自然要学习仙儿的法术,以供仙家附身施法。

俗话说,正神不附身,附身非正神。

其中原因便是,精怪也好,仙神也罢,其生命本质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承受的范围,不论祂们是否主观愿意,在借助你的身体之后都会对你产生不可逆转的伤害,正神亦还好些,无非是身虚体弱,少活一些年月。

但仙儿附身,可是会使得妖气残留的,次数多了,你肉身衰败还是小事儿,残留的妖气会逐渐侵染你的魂魄,到你死后,就会变成人不人,妖不妖的东西,如此地府的招魂使者不会再引导你前往幽冥,而你也只能在仙儿的座下听用。

名是弟子,但实则是卖身契。

而至于好处便是能借助供奉仙家的力量,甚至于整个仙家族群的力量。

孙运恒嘴角抽了抽。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是真不想答应。

虽说放在以前,如果有超凡脱俗的机会,但凡有点儿想法的就不会拒绝,而且成为弟子虽然失去了转世轮回的机会,生生世世只能跟着侍奉仙家,但生前能借用力量,死后也能跟在身边混点儿香火,不错了。

而且其他的民间法脉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旁门左道,大家都一样,谁也不笑谁。

但也说了,那是以前,如今修行法已经普即全民,所有人面前都摆放了一条正统的道路的情况下,再选择这个就有点儿傻X了。

但如何回绝是个问题。

毕竟黄鼠狼喜怒无常是众所周知的,而听自家这位的话,如果不是自己回来的及时的话,它甚至都准备去闹腾奶奶了,摊上这么一位,可真说不准是福是祸。

而就当房间里的气氛逐渐凝固,供桌上咀嚼的声音也渐渐停止下来的时候,忽然房间里的光线明媚了一瞬间,连全身被冷汗打湿的孙运恒也感受到了一股温暖的感觉。

也就在此时,头顶忽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迟了迟了,头疼,今天太忙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