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人,称书店为“书肆”或“书坊”,没有书局这个称呼,倒是赵宣搞错了。
“书坊”绝对是顶好的生意,只是让赵宣“码字”赚钱,他是不乐意的。有这功夫,还不如多练几套拳法,家里所赚,足够他衣食无忧了。
但是对师可卿来说,真是再适合不过,女子本来就比男人有耐心,何况她的性格也导致她能静下心来,安静写书。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师可卿化神圆满的实力,致使她记忆力超人。赵宣这两年给她讲的故事,她都能字字不忘。
赵宣对她说道,“这事不急,你先把书写出来。书坊所需用到的器物,我们可以在市面上购置,印刷师傅我们也可以高薪聘请。
第一部出版的作品,却是很重要,须得谨慎选择。我们没有忠实读者客户,所以第一部作品需要一鸣惊人。”
“夫君,《石头记》你觉得怎么样?”
赵宣摇摇头,“它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故事,开局便不能产生共鸣感,就先从《三国演义》开始吧。
三国的故事耳熟能详,写到诸葛武侯去世,便可以停笔了,再写下去就犯了忌讳。”
师可卿点点头!
赵宣正待仔细交代,忽闻下人来报,“张神医来访!”
“快快有请!领人到中厅,上茶,上好茶!我稍作休整便来。”
赵宣大喜,已有近三年没有见到故人,心中激荡。
他入了房中,红袖紧跟着进来帮他梳理长发,筱珺帮他整理衣冠。
红袖轻梳赵宣的柔润长发,心中满是自豪,“公子爷越发俊朗了,红袖快不认得公子了。”
筱珺双手环过赵宣的腰间,替他束带。脸庞都快贴上了他的胸膛,这是她第一次为夫家着装。
红袖笑着说,“筱珺脸都红了,公子爷几时收了筱珺呀!”
她心下自己又何尝不想,从小便伺候公子,公子爷便是他的天。
说者有意,听者亦有心。赵宣心中明白,却是默不作声,如前文中所述,陪嫁丫鬟即通房丫鬟。
通房丫鬟是除了妻妾以外地位最高的人,亦是主母身边最为亲近之人,在主母身体抱恙之时,以供男主人享玩。
更有甚者,通房丫鬟比妾的地位更高。
筱珺闻言,面红耳赤,羞得跑了出去。
“红袖莫开玩笑!老爷自有打算。”赵宣故作严厉,他心中却是一叹,此世道丫鬟的地位便是如此低贱。
若是他想,这满院子的侍女、丫头,他皆可临幸,这才是最真实的古代现状。
而且被主家临幸,这些丫鬟还得感恩戴德,与有荣焉。甭管那些小说中多么提倡一夫一妻,那只是为了照顾女权。
现实却是,几千年下来,能只娶一妻,而且不纳妾,不宠幸侍女的权贵男子,少之极少。
赵宣毕竟是现代穿越而来,起初他也想过日日留恋花丛,可是自从有了几个红颜后,心中却已很是满足,再也装不下旁人了。
况且几个女子都是身份尊崇,美若天仙,自然而然,他的审美也是提到了一定境界。
所思所想虽多,却是一刹那,等到赵宣来到中厅,才过了盏茶时光。
赵宣顾不得行礼,便和张伦来了一个大大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