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决策手段,渠清如许(1 / 2)

我不是文官 墨痕无锋 1175 字 1个月前

“嗯,莫云娘,既然你幼时失踪之事与青帮无关,那此事就此作罢,只是后续你有何打算?”

陆译想了下,对着莫云娘问道。

“回大人,这个云娘暂时也还没想好!可能过阵子先跟武哥一起回一趟云溪县,祭拜一下父母,然后再行看看吧!”

莫云娘闻言,看了一下李费武,笑了一笑,回答道。

“大人!小的跟云娘也才刚有此想法,这事儿,还没来得及跟大人报备呢!”

李费武挠了挠后脑勺,尴尬的说。

“嗯!正常的,为人子女理当如此,这个本县准了,等你们定了出发时间再跟本县说说!”

陆译说道,说完想了一下,又补充道。

“嗯,本官这边该问的已经都问过了,云娘你这边呢?是否有什么问题或者困难?”

“回大人,云娘这边也没有什么问题!是了,费武哥已经帮民女找好住处,稍后云娘就搬过去那边居住了。”

莫云娘闻言,想了下说道。

“嗯!好的,那既然无事,那么费武,你就先带云娘下去吧!”

陆译说。

“是!”

说完,两人对着陆译行了一礼,转身退下。

“嗯,梁英,你这边,本官还有一事,本次剿匪收获颇丰,你们几个排下贡献,拟订一个名单给本县,本次奖励可以拟高一点,只要不超过规定,本县尽快给你们批了!”

陆译想了下说道。

“嘿嘿!是!”

梁英一本正经的说道!

“嗯!梁英,还有一事,此前二十四起历年旧案,都是你在跟进,这次这些案子基本可以结案了,但是魏东亭还在逃,稍后本县也会发出海捕文书。

只是能否抓到,怕也是希望不大,不过这两天鸡鸣县内你还是得负责搜查下!”

陆译想了下,对着梁英说道,话音刚落却是陡然想起,按律法规定,到时得对一干人犯进行游街示众整整一个月,于是又说道。

“算了,暂时不搜查了!搜捕工作全部停止,只发海捕文书及一应告示即可,另外加强城门排查,务必让人觉得我们是在大肆搜捕!”

“大人!这?卑职不理解,为何如此?”

梁英果断一本正经问道,上次老子就是脸皮薄,吃了读书少的亏了,这次可不带这样的!

“此事本县还只是一个计划,既然你问,那本县先告知尔等也无不可!

按大乾律法规定,怙恶累犯者,则犯案人员需戴百斤大枷,在本地游街示众一月,而后再行处罚!

这个游街示众就是本县给他魏东亭一个机会,一个让他劫囚车的机会!”

“啊!那大人,具体我们得如何施行呢?”

梁英凑上前来,腆着老脸,继续一本正经问。

好家伙,梁英这小子太不要脸了,一个劲的凑上来,持续的问。

难道就春香楼吃那一次亏,这就一朝被蛇咬,呸,被龙咬,然后就这么怕本县挖坑了?

再说不是本官做决策,卑职想手段么?泥马,现在连手段,都得本县亲自设计么?实在太不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