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没揍

亲爱的们,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罗宾。

哎呀,这句话听上去是不是有些耳熟?请你们不要介意,也千万别来问我:贝儿,你怎么见一个爱一个啊?…呜、呜呜,那会让我感到难堪。即使是我这样的怪女孩儿,也多少知道应为此而难为情。

但怎么说呢,我很清楚自己没法反驳这句话。我也的确就是挺博爱的。我总会为截然不同的人着迷,而且也并不真心觉得这值得羞耻。我只是不喜欢假装也不爱解释……

哎,我和你们是不同的生物。真的,我真心觉得:

我喜欢人类,就和人类喜欢猫咪并没什么不同。

——如果你不喜欢猫咪…甚至也不喜欢狗,那有问题的应该是你才对!

呜呜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总之请你们大致理解下我的意思。我的确非常喜欢蝙蝠侠和罗宾,对他们相当的另眼相看。但其实呢,我对他们本人真的并无多少非分之想。

我今年差不多有二十岁啦,在地球人看来也算是个大姑娘了。但我叔叔之前就老摸着我的脑袋轻声和我说:二十岁?二十岁的火星人——那还是个小小孩儿呢。

我很想他。我指我叔叔,他对我真的很好很好……

嗯,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为何我会坐在这里胡思乱想?我也不知道。我甚至都不搞不清楚自己脑袋里想的是些什么。

我有点生蝙蝠侠的气,因此不那么坚守原则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这一切开始变得复杂。

罗宾…好吧,现在他也并不是罗宾。

那个蓝眼睛的男孩子笑着朝我伸手,他提出要求,想我坐到他的身旁。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我知道他的一切。男孩儿的名字是杰森·陶德,布鲁斯·韦恩的第二任养子。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小男孩儿。

好吧,可能也算不得小了。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他甚至比我还高啦!

……

哎,怎么说呢。

我有时可真受不了自己。各位,你们能想到吗?他只是朝我招了招手——即没有邀我格斗;也没扔绳子捆住我的手脚。

他就只是——就只是招了招手。

我就感觉自己要醉倒在他那双被月光衬的仿佛冷色湖面的蓝眼睛里了。太美了,美到我都有点儿词穷。我很难形容自己那一刻的心境。我仿佛一个被神召唤的信徒,一瞬就把所有的不快与恐慌全都抛到了脑后。

我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好吧,我也的确游魂似的飘到了他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