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异常顺利的谈判(2 / 2)

也就这些了,明日两国之间没有官方渠道接触,能得到这些情报已是不易。

当日下午,朱常瀛正式接见日本来使。

正使,信胜子信、汉名林罗山,德川近臣。

副使,角仓了以,貌似是名商人。

一同前来的,还有外交掮客,欧华宇。

林罗山这个人很可以,一身儒生打扮,俨然一大明士子,更加令朱常瀛惊讶的,这位林罗山的官话很流利。

见礼过后,林罗山便奉上一封国书,《遣大明瀛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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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瀛打开看过,大意有四。

第一,对明军入侵萨摩领加以谴责,要求停止挑衅行为,并归还掳掠之日本人口。

第二,对明军同萨摩在琉球的冲突表示难以置信,言说这是萨摩擅自行动,并没有获得幕府之授权,但申明琉球为日本属国,要求明军撤出琉球。

第三,对瀛王准许重开明日贸易表示致谢,提议以长崎为贸易港,对明商开放并颁发朱印状。

第四,重申大明沿海倭寇并非出自日本国内,大明国有权剿灭,日本不会干涉。

第五,明军无权打击日本南蛮贸易之朱印船。

落款:日本国主 德川家康。

日本所谓的南蛮贸易,专指对南洋贸易,也是个自以为世界中心的样子,很臭屁。

朱常瀛放下书信,看向林罗山。

“贵国国主之意,孤已经知晓,但措辞不妥,譬如‘朝鲜入贡, 琉球称臣, 安南、交趾、占城、暹罗、吕宋、西洋、柬埔寨等蛮夷之君长酋帅, 各无不上书输宝。’这一句。

贵国国主俨然以日本为上国自居,然而其所列国家大多为我大明国附庸,而朝鲜、琉球更为我大明臣属,此言无理,予以驳斥。

又有这一句‘若余船之无我印书而到者, 非我所遣也。乃是寇贼奸宄伏鼠岛屿而猾中华之地境之类, 必须有刑法。’

虽如此,但须知我大明沿海倭寇多有藏匿在贵国国内,尤其以平户同长崎最多。若贵国国主诚意通商,当驱逐无孤王颁发之《贸易许可证》人等。”

林罗山微微一笑,“上国何必动怒,两国间文书不过是刀笔游戏尔,各说各的,我国国主诚意同明国通商,这一态度从执掌幕府以来从未变过,有《遣大明国》《遣福建道陈子贞》等书为证。”

“通商没有问题,但琉球为我臣属,这一点请贵国国主必须予以承认。”

“不可,此举有损我国国主威严,但我国国主不欲大兴兵革,同意在奄美展开贸易。”

“也可!”朱常瀛微微一笑,“只要两国和平,此也不是大事。”

“我国国主还希望殿下能够认可我国颁发之朱印状,对无朱印状之我国海船,禁止其在明国领地交易,并尽最大之可能将其绳之于法。”

“可以,但我国在尔国之不法商人呢?”

林罗山微微颔首,“亦同此做法!”

朱常瀛暗暗感叹,这个谈判不要太过容易,也是,小日子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今日得手,怎的不痛快答应呢。

想要同大明通商的念头,小日子更加急切。

德川要面子,朱常瀛可以给,但实际的好处却不能让。

提笔,刷刷点点,很快写就一封书信,大意有四。

第一,奄美城为我大明对日贸易唯一地点,准朱印船前往贸易,瀛州必尽全力满足幕府所需。但大明海以及奄美岛以南海域禁止朱印船通行。

同时,我国认可长崎为日本之唯一贸易港,颁发《贸易许可证》前往贸易,并约束明船去往日本其他海域。

第二,贵国颁发我明人之朱印状需获我国许可,我国颁发之《贸易许可证》亦然。否则即为非法。

第三,基于以上两点,无证过境即为非法,双方严厉打击走私并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四,若以上条件达成,我方将归还人口于尔国,两方罢兵,互为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