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鞭打(1 / 2)

“翠屏是你身边的人,你没有教过她规矩吗?”侯爷怒声问。

“你把她留在顾淮身边,是想把她抬为姨娘吗!”

程迦瑶头垂了下去,侯爷气势骇人,她的肩膀止不住微微发抖,她哭着道:“我没有,公爹,我没有。”

“都说你会管家,连你身边的一个丫头都管不好。哪里会了?”

“如此想害我儿的女人,还要留在身边!你这个毒妇!休了你都不为过!”

侯爷勃然大怒,他对着一个下人说,“去拿鞭子来!”

“你们其他人都出去!”

林芊芊看着震怒的侯爷惊诧不已,她是第一次见他这么生气。

赵姨娘似乎怕她被吓到,走到林芊芊身边握了握她的手,拉住她领着屋里的丫头下人们一起出去。

“侯爷还会打女人啊?”林芊芊惊讶地问。

她似乎自动地把他代入了现代男人,觉得他是不会动手打女人。

赵姨娘解释说,“惹他生气,他是会打的。”

“所以,做女人,一定要顺着男人的心意。”

林芊芊突然间想起来,在古代男人打女人怕是家常便饭。且,道德上不会被指责家暴,不会受到什么舆论谴责,而在现代家暴是违法的。

如果是公公教训儿媳,怕是如同做爹的教训儿子,天经地义。

古代法律规定了妻子不温柔、不听话时,丈夫可以打她,但如果打得太严重,就割去男人的胡须,或者剃成光头作为惩罚。汉律中认为只要不是用兵器打的,男子把妻子打伤了也没事。

她在梧桐县时,向县丞等人,了解过现在的律法,主要是维护丈夫的权威为主。

对妻子殴打丈夫的行为处罚较重,妻子殴打丈夫,不管有没有受伤,都先处罚一年徒刑。如果丈夫重伤,妻子的处罚要再加三等。

如果是丈夫打妻子,只处罚八十。如果因为妻子悍妒或其他理由,那男人就可以减罪。

不能擅自杀妻的男人可以报官,官府可能会代为出手。

曹魏时代的恒范是个高不成低不就只会发牢骚的丈夫,被妻子说了两句戳中心事恼羞成怒,殴打怀孕妻子致其流产身亡,没有被律法追究。

法律规定,殴打妻子以至流产的,必须由流产的妻子自己提出诉讼才行;只有当妻子受伤而死,成为命案之后,别人才能控告丈夫。更糟糕的是,即使伤者已死,施暴者的儿女依然不能控告他。法律自秦朝以来,就有“非公室告”的传统。

非公室告:一家之主倘若对子女和奴婢动用私刑,无论是剃头还是鞭打,甚至是处死他们,子女和奴婢都不能提出诉告。即使告了,官府也不受理。假如强行提出告诉,原告反而会被判罪。

原书幻想着在父权社会,夫权社会,妻权受到保护,甚至高嫁低嫁拿捏夫家。低嫁的贾迎春都被打死,高嫁难道不会因为门第阶级被嫌弃,虐待吗?现代女性结婚后,在婆家是外人,在娘家也是外人,都面临着困境。到了古代,打死妻子都没事,竟然还觉得大爹的规矩能给自己站台?

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尖锐痛叫,林芊芊走到院外的脚步,忍不住停下来。

打女人实在是很没有风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