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夜兰便带吴城穿梭出了丛林并且带他来到了商队的驻地,吴城发现哪怕过去了几个小时璃月的这支商队也丝毫没有要走的痕迹,依旧停在那里。
而刚才要打劫商队的盗宝团甚至和商队的人员有说有笑的一起坐着享用晚餐,而看到夜兰回来之时这些人不由得向夜兰挥了挥手以示问好。
吴城看到这里哪还不明白,原来这都是为他一个人而演的戏,所有人都是演员,而自己是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观众。
随后吴城向旁边随行的夜兰吐槽道:“为了对付我,阵仗有必要整这么大吗?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夜兰兰偏向旁边的吴成颇为理性地回答道:“如果对其他罪犯来说用这样的阵仗确实大了点,但是对于你这样性质恶劣,并且牵扯到至冬方面问题的案件,自然是要多做谋划的。”
夜兰也明白此时吴城已经不具备犯罪分子的威胁性,或者说他本身也不是一个犯罪分子。犯下如此惊天的大案不过就是各种各样的巧合叠加在一起罢了。
至于那死去的十几个人渣夜兰也没有打算替他们报仇,毕竟他们死的或许真的太便宜他们了,因为他们这个人口拐卖组织的存在已经有近百个家庭家破人亡。
而且他们在至冬国愚人众璃月所在的势力庇护一次又一次逃脱千岩军的追捕。哪怕他们没有吴城这个变数的介入,夜兰也已经把他们当做死人看待了。
于是夜兰跟他半开玩笑的说道:“为了你这个案件,我可是三天三夜都没合眼,一直都在核查着璃月的各种各样的蛛丝马迹,最终才拼接出来你是凶手的结论。”
“不过当我得得知这个结论的时候,我也很震惊,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居然是璃月碎尸案的真正凶手。无论是谁都会感到震惊吧。”
而吴城在夜兰提及璃月碎尸杀人案之后没有丝毫的愧疚与害怕反而颇为骄傲的说道:“是啊,他们那些人本身就该死有罪,我只不过是帮他们加速了这一过程,法律恐怕也不会赦免他们的性命吧。”
夜兰听完吴城满带骄傲性的话语时脸色颇为有点镇不住只能尬笑道:“按照璃月的法律确实该这样,不过我应该提醒你这种动用私刑的事情在璃月同样属于违法。”
“当你从枫丹回到璃月之后我也并不希望还要调查你的案件,毕竟调查你的案件确实工作量很大很大,因为没有人会将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怀疑成杀人案的凶手。”
吴城颇为不耐烦的对夜兰说道:“好啦好啦,我杀的又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在我这里善恶我还是分得清的,你也不用担心我再度回到璃月选择去随意杀人。”
夜兰略带有警告的语气对吴城说道:“希望最好是这样,我这就去和商队的负责人解释这件事,让他们直接带你去枫丹吧。祝你在枫丹旅行愉快。”
在这篇的结尾处我要宣布一个很重要的事,虽然这件事我已经在书群说过并且强调了,但是总归是有书友没有进群,所以就在这里从这去讲述一下这一件很重要的事吧。
就在两天前我收到了我九月份的稿费,应该来说,稿费的数目超出了我的预料,当然这也离不开你们每位读者,看书、评论、追更、段评,以及为爱发电或者拿钱刷礼物努力做者才赚到这么多钱。
古人有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虽然准确来说,作者的稿费收入是作者辛苦一个月换来的应该是心安理得的拿着。
但我想如果没有你们看我的小说我也赚不到这么多钱,所以我拿出了稿费的一半去为主角量身定做了两张原画。一张原画的价格是600+
毕竟总是靠作者的描述真的很难脑补主角形象究竟如何,所以我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定做了主角的两张原画比较好。
两张绘画的风格都是原神画风,是找了好久的画师也谈了好久才确定下来的,一张是主角与其他人相处的正常形态,就大概是是向往文章里写的阳光少年那样吧。
而另一张则是主角刚杀完人时的样子,身上沾满了敌人的鲜血,眼神中充满着冷漠与不屑。
如果读者实在找不到就是我描述可供参考的物体,你可以去看一下狗卡新出的武将十常侍其中任意一个角色的阴阳原画来看。
当然不可能像他画的那么诡异阴间就是了,两张画采用的是是截然不同的风格,主打的就是一个极为强烈的碰撞感与突出感。
本来是想设计一个封面的,不过问题就在于这边多数名实验的机会,我已经用掉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多书名实验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一看我已经领悟的彻彻底底了。不过可惜没有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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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能等我这本书50万字之后给你们换一个新的封面,毕竟这个封面讲实话是我在网上找的网图。
虽然来说现在能用但是我感觉应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