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工。”
兰杰收回剑的时候,他的对手已经倒在了地上,周围的人响起了一阵轻呼:“那可是铁隼啊,有十多个好手,加起来有三四十人的大型盗贼团啊,就这么被一个人干掉了。”
“怎么回事,他不是厄运传播者吗,不就是一个三流的猎人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你们不知道吧,这几年来他已经变强了很多啊,已经是个一流的猎人了。现在他的佣金很高来着。”
兰杰突然转过身,大叫道:“别吵了,你们这些家伙吵死了,赶紧把尸体拖走啊。真是的,难道让他们放着发烂发臭啊,还是说这种活也要本大爷来干!”
附近的男人们连忙闭上嘴巴,把街道上的尸体拖走。一个胖如圆球似的男人走过来,笑咪咪地说:“很感谢兰杰阁下所做的一切。”
“要谢就感谢你的钱吧。”兰杰朝后头叫了声:“喂,艾莉丝,收钱了。”
从人群里挤出来的女孩已经长大了许多,现在看上去有十五六岁的模样。她比之前漂亮了不少,特别是两条腿又细又长,看得那胖子都在咽口水。突然一把匕首拍在他的胖脸上,他吓了跳,却是兰杰搂着他笑嘻嘻问:“那是我的女儿,长得不错吧?”
胖子笑了起来:“简直就像公主一般美丽。”
“没错,这可是我为之得意的事情之一。我说胖子,收起你的口水。要不是今天老子心情好,敢这样看我女儿,我早把你两颗眼珠挖出来了。”
然后才放开了胖子,对艾莉丝说:“我先去酒吧了。”
“别喝那么多酒,不准喝醉,因为我抬不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
走到胖子前,艾莉丝摊手手掌。胖子从怀里摸出一个钱囊放到那雪白的手掌上,艾莉丝掂了掂,眯眼道:“少了一点。”
胖子搓着手说:“我也不是第一次委托兰杰先生了,这次就收我便宜些吧。”
“不行!”艾莉丝大声道:“那每一分钱都是兰杰用命拼回来的,一分钱也不能少。”
听到这句话的兰杰回过头,道:“没错没错。”
胖子这才苦着脸,从怀里掏出另一个钱囊。
坐在酒吧的椅子上,兰杰已经喝得有几分醉意。眼前有几个人坐了下来,他打了个酒嗝说:“你们瞎了啊,要喝酒不会上别的地方去,这张桌子是我的。”
桌子的另一边摆放着牛奶和面包,那是给艾莉丝准备的。但坐下来的不速之客里,其中一个皱眉把这些东西移到一边。冷不防一把匕首插在他手旁的桌面上,再过一分,就扎进他手掌里,于是他的表情变得愤怒起来。要站起,却给另一只手拦住。兰杰看着那人道:“别动我女儿的东西,明白了吗,小子。” 海棠书屋
这几人里,明显以一个中年人为首。他有着一张威严的脸孔,胡子显然经过修剪,穿戴的护甲擦得雪亮,简直就像哪个王国的骑士。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毕竟这里是穷乡僻野。然后就听他说:“兰杰先生,我们是青色风岚佣兵团的,我是副团长。我们想邀请兰杰先生加入我们佣兵团,如果兰杰先生答应的话,团长承诺会给兰杰先生一级佣兵的待遇。”
“佣兵?就是那些只要有钱,就可以去任何战场的家伙?”兰杰摆手道:“不去不去,我不为任何人打仗,我只为我自己。哦,不,现在还得加上一个,也为了我的宝贝女儿。知道吗,先生们,养女儿可太花钱了。得给她买好看漂亮的衣服,得让她喝牛奶和面包,还得小心哪个混蛋小子打她的主意,简直比养儿子累多了。”
听着对面的男人明显偏离了话题,几个男人都露出不耐的神情,那位副团长仍耐心道:“兰杰先生,虽然佣兵团要上战场,但报酬比你当猎人要高得多。以你的实力,就算让你成为九星猎人,一次任务倒到的报酬,还不如我们佣兵团一级佣兵的月俸多。你是一个人才,我们团长很赏识你,切勿错过良机。”
“啰嗦死了,都走开,我女儿快来了。我得趁她来之前再喝几杯,要不然她肯定又要数落我了。”兰杰掏了掏耳朵。
副团长站了起来,点头道:“我们会在镇上停留几天,希望兰杰先生能够回心转意。随带一提,在来的时候我们打听到一些消息。有人正在找你,兰杰先生,而且我认为,对方不怀好意。”
兰杰眯了眯眼,沉默地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
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艾莉丝走了过来,在她的食物前坐下道:“刚才那些是什么人?”
“青色风岚的家伙,想叫我加入他们。”
“佣兵团?我听说过他们,他们很厉害的,你答应了没有?”
兰杰摇摇头。
“为什么不答应?”
兰杰白了她一眼:“笨蛋,佣兵不同猎人。猎人出任务都是独自行动,我可以把你带在身边。但佣兵,他们是要上战场的,一上战场没有几个月是回不来,而且也不能把你带在身边。”
艾莉丝咬着面包说:“我已经长大了,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
“保护个头,你看镇上那些混蛋盯着你的眼光,哪一个不想把你生吞活剥了。要不是我在你身边,那些混蛋早吃了你。我可不放心把你留下来。”
艾莉丝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