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途中,兰杰同时也接取各种任务。随着血路觉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经和初遇艾莉丝时不可同日而语。他完成任务的时间变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务难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来,没有一次失败,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经让兰杰在猎人的世界里成为一个传说。
用旅途中赚来的钱,在白城最偏僻的一个路段买了套房子,虽然这样的两层小楼在白城里几乎是贫民才会住的房子。但对于居无定所的艾莉丝来说,少女已经很满足了。
在女孩忙着打扫屋子的时候,兰杰去了趟城里的猎人工会,搜刮了一些任务传单好了,好做挑选。回来的时候艾莉丝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干脆坐下来和兰杰一起挑任务。
“这个不错啊,讨伐一个十人左右的盗贼团,报酬也不少,对你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
“要不这个也行,一群中等程度的危险种,报酬还不少呢。”
见少女给自己挑的任务几乎都是普通难度,兰杰揉了揉她的头发道:“这可不行,我们要在白城生活,这种任务的报酬我们几天就花光了。其实我看中这一个。”
兰杰在传单里拿出一张,拍到艾莉丝的眼前。
女孩看去,那是讨伐一头危险种的任务。任务地点在距离白城几十公里外的一片山区里,危险种的名字是黑电。黑电是一头高级危险种,每逢春、秋两季就会到白城肆虐。这个任务已经发布多年,但一直没有完成,甚至有多个猎人组队去讨伐黑电,可都一去不回。这一些都写在任务的备注里,看完,女孩坚决道:“不行,太危险了。”
兰杰微笑道:“放心,你也见到这些年我厉害了不少,对于一头危险种还是有点把握的。而且你看,任务的报酬足够我们在白城生活无忧地过上好几年。再说,你也快可以嫁人了,我这不得准备准备。”
艾莉丝大叫道:“我不嫁,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所以,你别接这么危险的任务了。”
“傻孩子,又不是什么危险的事,放心吧。”
艾莉丝小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这么些年你一直接受那些危险的任务,是想着有一天在任务里死了吧。那我怎么办!”
兰杰叹了口气,道:“我不会死的,也不会丢下你,这样好了吗?”
“这可是你说的。”
“嗯。”
“拉勾。”
“真是孩子气。”
翌日,兰杰牵着一头大马离开了白城。往昔他那匹瘦马早病死在旅徒里,他骑着马一路向西。在中午的时候,和一支马队擦肩而过。这支马队足有百来号人,他们人人身披斗蓬,看上去像是远行的商旅,但在他们身上,兰杰闻到了死人的味道。
这些都是亡命之徒。
不过兰杰没有理会他们,他早已没有管闲事的冲动。尽管这支马队看上去是要去白城,不过白城墙高兵广,一支马贼能翻起什么波澜?
数日后,兰杰骑着马回来。在马上多了一个包裹,里面是黑电的脑袋。把这个脑袋交到猎人工会,兰杰就可以获得巨额的奖金,他甚至在考虑重新买个房子。他自己无所谓,但多了一个女儿,那就不同了。
当翻过一个高坡时,兰杰怔了下。白城里竟然飘起黑烟,他连忙策马狂奔。从外面看,白城的城墙白皙依旧,但里面却飘起条条黑烟。兰杰进了城,才发现多处街道被烧毁。
他捉过一个受伤靠在路边休息的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是恶风峡的马贼,他们在白城里有内应。趁天黑的时候内应杀了城门附近的士兵,把马贼放了进来。那些天杀的到处打砸抢掠,还捉走了一批人,要求城主在三天里交钱才肯放人。但城主说了,打死也不会交那笔钱,毕竟捉走的都是西街的穷光蛋。” 海棠书屋
“西街!”兰杰心脏重重跳了下,他买的房子就在那条街道上。
兰杰风一般赶往西街,这里一片狼藉。他来到自己的房子,在来的路上他多希望房门紧掩,等他敲门时,艾莉丝会探出脑袋,然后责怪他怎么没有早些回来。
然而等他来到时,却见房门倒在地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他送给艾莉丝防身的短剑掉在地上,上面还有一缕血丝。
四年前的那一幕,仿佛又在眼前重现。兰杰捧着头,掉头就往外跑。
“不,不!
他翻身上马,朝城门的方向疾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