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去母亲家取来了一件自己的连衣裙。是完全由麻瓜设计、生产、制造的那种。

因为是参加婚礼,太隆重的打扮会抢主人的风头。而且现在世道不同了,纯血主义至上的理论不过是纯血交际圈用来自欺欺人的把戏,完全不适用于绝大部分巫师。毕竟真正的纯血巫师少的可怜。

人们纷纷摒弃了巫师的那套打扮,开始走亲麻瓜路线。

一向精明的斯拉格霍恩也展现出他敏锐的zheng治嗅觉。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主动穿上麻瓜的西装。

同时他也希望我可以穿麻瓜的服饰。当然,是出于zheng治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考虑。

我倒不会想那么多,只是单纯觉得麻瓜的连衣裙要轻便些。而且款式和颜色的选择也比巫师的传统礼服要多。

我没戴任何饰品,只是换好裙子梳了头发。连美容咒都没施。这可不是由于我的懒惰(要知道热衷打扮的女人不会因此感到疲惫),而是我的皮肤状态非常好。完全不需要像参加马尔福庄园宴会的时候那样遮掩倦态。

我下楼后斯拉格霍恩直夸我精神状态好。我也觉得自己比之前更自信,也更富有魅力。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幻影移形到达婚礼的举办地——戈德里克峡谷。

几乎没人不能理解哈利将婚礼地点定在这里的原因。原因很简单,他的父母以及万千英勇对抗神秘人的巫师都安葬于此。更何况他已经翻新了儿时的居处作为他和金妮的新婚爱巢。

还未等我和霍拉斯·斯拉格霍恩靠近举办婚礼的小教堂,就已经能远远望见教堂门口聚集一群记者。他们手持话筒,扛着长枪大.炮,对每一位踏入教堂的巫师进行采访。闪光灯的声音几乎从未停歇。

“梅林的袜子!我就不能安安静静参加朋友的婚礼吗?”

我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的照片被刊登在《预言家日报》上,标题是:震惊!柏妮丝.卡尔死而复生出席挚友婚礼!

而且教堂只有这么一个入口。想绕开讨厌的记者溜进教堂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除非……

几分钟后我和斯拉格霍恩出了村子里的酒吧,重新回到广场上。这里有一个战争纪念碑状的建筑。纪念碑被施了魔法,在巫师走过时,它会起变化,不再是一块刻满名字的方尖石碑,而是变成了三个人的雕像:一个头发蓬乱、戴着眼镜的男人,一个长头发,容貌美丽善良的女人,还有一个坐在妈妈怀中的男婴。

此刻雕像底部已经堆满了盛开的鲜花。前来参加婚礼的巫师也纷纷献上哀悼。其中很多巫师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即便是在没有邀请函的前提下,他们今日也来到这里,聚在酒吧或是由店铺改造的旅馆内,为救世主的婚礼举杯欢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