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想到这儿,又看向了面前的二哥公子高,这公子高不是挺好吗?身为次子,当年阿父应该也期盼过,他能够帮忙为大秦效力吧?

“二哥,你平时比较喜欢做什么啊?”赢今歌还没等赢高回答上一句话,又开启了下一个问题。

“嗯?我平时比较喜欢舞刀弄枪,可惜,母妃不愿让我上战场,说是太危险了。”赢高提起这个来,就有一股怨气。

“购买笔墨的事情,这个就不用你出钱了,我来就可以了!你去买煤炭吧!”赢高觉得,煤炭不过是取暖的小事情,笔墨才是大头。

以前大家用是的竹简和刻刀,笔墨是在造纸出来后才开始流行的,也流行一年多了,商人早就看准了这个商机,让人大批制作收购。

因为那些达官贵人需练字,消耗大,价格也不便宜。

“那好,就交给二哥了,我就知道,像二哥这种情深义重,肝胆相照的好汉,一定不会忽视黔首的生活。”

“说起打仗,现在阿父一扫六合,六国也被我们大秦统一了,现在大概就只有路边疆的匈奴和南边的南越不听话了。”

“在战场上,生死有命,可能二哥的母妃担心你,如果能够不上战场,却可以为民除害,让二哥打仗,真是一举两得呢。”

赢今歌先是狠狠地夸赞了公子高一番,然后又提起了另一个话题。

喜欢舞刀弄枪,还真没想到,不过,说话粗声粗气很是大大咧咧,也不见识个文人。

不过,这个刻板的印象又突然想起了某个特别著名的文人:孔子……

又将这个想法给收敛了回去,她忘记了,现在的文人,可不像是后世的酸儒,现在的文人是真的能文能武,还敢在乱世中行走,没点武力值保护自己,都容易殒命。

“哈?怎么可能!”赢高一听,觉得今歌就是在开玩笑,明知道他因此而不高兴了。

“你是在故意联惹我不开心?”公子高生气了,还在这里嘲讽他。

“二哥有所不知,上次我让我的人去泗水郡带几个门客回来,谁知道,这一路上啊,不知多少山匪抢劫,都打了好几波。”

“山匪平日抢劫商人,祸害黔首,影响耕地种植,可坏了。”赢今歌痛心疾首, “可是父王和大秦有很多要事处理,根本管不到这方面。”

“二哥,我知道你身为大秦二公子,是希望大秦越来越好,是关心大秦黔首,爱护大秦黔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