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新型海军(2 / 2)

欧阳修紧接着也发言道:“官家,‘天子犯法与民同罪’重在公平公正,然而‘刑不上大夫’亦有其深刻的深意。大夫者,辅佐陛下治理天下,若轻易以刑加之,恐失人心。但如今看来,新条例确有不妥之处。臣以为可在保持官员一定体面的前提下,加重对其违法之惩处,以正朝纲,肃清风气。”

吕公着也拱手说道:“官家,此二言看似矛盾,实则各有其用。‘天子犯法与民同罪’可使百姓信服,‘刑不上大夫’可保官员忠诚。然新条例中对官员判罚过轻,易致吏治腐败。臣建议细化官员违法之情形,分别制定不同程度之惩处,以达平衡之效。”

司马光亦发言道:“官家,‘天子犯法与民同罪’,乃为天下立规矩,使万民知法不可违。至于‘刑不上大夫’,当解为以礼义廉耻约束大夫,使其自省自律。如今新条例对官员违法判罚过轻,难以服众。臣提议,对官员之过,可先以劝诫、罚俸等方式警示之,若再犯,则依律严惩,如此既能体现陛下之恩威,又可保官员之忠诚。”

“此话不妥。” 王安石出言反驳,语气铿锵有力,“官家,律法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应该一视同仁。如今,官员也大多出身寒门,怎可一朝中第,就另行对待?”

苏轼也支持王安石的说法:“王相此言有理,既然‘天子犯法与民同罪’,那就应该大宋臣民一起遵守同样的律法,不管什么人违法都按平等对待。”

监察院副相章衡神色肃穆地说道:“官家,臣以为王相与苏大人所言极是。如今之世,国家欲求长治久安,必当以律法为纲,一视同仁。若对官员另眼相待,律法之威严何在?百姓又如何能心悦诚服?且官员既受百姓供养,当为百姓谋福祉,更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律法。若违法而轻罚,必将导致吏治混乱,民心不稳。臣坚决支持对违法官员与百姓同等判罚,真正实现‘天子犯法与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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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尚书包繶也紧接着发言道:“官家,律法之公正,乃国家稳定之基石。‘天子犯法与民同罪’,此乃千古至理。官员虽身负重任,然不可因其身份而豁免于律法之外。若对官员违法判罚过轻,不仅有失公正,更会纵容贪腐之风。臣以为,当以严格之律法约束官员,对违法者绝不姑息。如王相所言,现今官员出身各异,不可因中第而特殊对待。唯有一视同仁,方能彰显律法之威严,保国家之安宁。”

“太祖有个一句话‘十恶、杀人、官吏受赃者不原’,想必诸位都听说过。” 赵立庆翻开面前的奏本,继续说道,“朕从处理违法官员的案卷中,看到这样一个案子。一个知县错判了一个杀人案件,致一个无辜百姓冤死,真凶逍遥法外。虽然后来经过监管司重新调查,将真凶绳之以法,但对这个知县仅作出疏忽大意的结论,以他受贿的理由判处三年的劳动改造。可他受贿的钱财是真凶送的,这难道不是和真凶沆瀣一气,故意制造冤假错案?那个冤死的百姓有谁还他公道?”

“啪……” 赵立庆越说越激动,一掌重重地拍在桌上,巨大的声响把众人吓了一跳。

大理寺卿余伯益连忙站起来,躬身说道:“官家,臣重新审理对此案。”

赵立庆平复了一下情绪,郑重地说道:“这次所有涉及违法官员的案件,都重新审理判罚。贪污受贿者按数额定罪,最低判罚三年劳动改造,数额超过自身年俸五倍者判罚五年,超十倍者判罚十年,超过二十倍就判罚终生劳动改造。如有草菅人命者就判不赦之罪,杀人者偿命。”

王安石起身表态拥护,躬身说道:“官家,臣领旨。”

众人也纷纷起身,齐声说道:“臣等领旨。” 皇帝都大发雷霆了,谁还敢不从?

赵立庆也起身,说道:“以后判罚之事,不管什么身份,都一视同仁,要真正做到‘天子犯法与民同罪’。就这样吧,都回去办差。”

“是,官家,臣等告退。” 众人躬身行礼,缓缓退出大殿。

紫宸殿内又恢复了宁静,但这场关于律法公正的讨论,却如一颗投入湖中的巨石,在大宋的官场中掀起了阵阵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