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浪费子弹,每一颗子弹的制造都不容易。
由于生产子弹的设备太少,步枪只能少量配备给特战队使用。
朱雀军和玄武军除了有几门大炮之外,也就高级将领才有手枪防身,战士们拿的还是冷兵器。
叶寻花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拿这些辽兵给那些宋军溃兵们练胆。
一支对敌人胆怯的军队是不会取得胜利的。
叶寻花当街而立,身上散发出冲天的豪气。
在他身后一百米处,是大量的溃兵和民众。
人们心中不禁暗自嘀咕,这个人哪来的勇气?敢于一个人直面凶猛残暴的辽兵!
“这里是大宋国土!尔等辽人为何来此?”
叶寻花大声喝问,胸中怒火渐炽。
辽军前锋营刚刚从袭击中反应过来,虽然损失了五分之四的人马,但他们并没有太过慌乱,依然不失凶悍的本性。
见叶寻花竟然一个人挡在大路中间,显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个个目露凶光,杀心大起。
辽兵小队长哈比比大声回话:“我们辽人在哪,哪里就是我们的国土!”
对于此等强盗逻辑,每一个宋人听了都是义愤填膺,远处的那些溃兵和民众也是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又惧怕辽兵的凶残,不敢靠到近前。
“对于你们这种无耻强盗行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们消灭干净!”
叶寻花缓缓拔出了佩剑。
把剑一指哈比比:“辽狗上前受死!”
哈比比大怒,一催胯下战马,高高举起一柄钢斧,携带着一股恶风,向叶寻花冲去。
哈比比手中的钢斧重达十八斤,斧刃锋利无比,不知道饮了多少宋人的鲜血,泛着一种妖异的暗红。
叶寻花岿然不动,大声对身后的人们说道:“辽狗并不可怕!看我今日屠狗!”
说话间,哈比比已经冲到近前,钢斧映着日光,携着千钧之势,朝着叶寻花搂肩带背斜劈而下。
叶寻花身子一闪,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轻巧的躲了过去。
“辽狗看上去凶狠,其实色厉内荏,徒有其表。”
哈比比一斧砍空,骑马和叶寻花交错而过的同时,反手横斩。
叶寻花好像脑后长了眼睛,身体前伏,这一斧擦着他的后脑极速掠过。
观战的民众吓得都不敢作声。
这一幕太惊险了,若差毫厘就能要了叶寻花的性命。
叶寻花直起身子,好整以暇的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辽狗也很寻常!和我们一样都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和恐惧!”
哈比比连续两招都被叶寻花轻松躲过,心中也有些慌乱,但他还有一个绝招没使,见叶寻花依然背对自己,右手钢斧脱手而出,旋转着直奔叶寻花的后心。
叶寻花听声辨位,反手一抄就把飞来的斧柄抓在手中。
“辽狗最多三板斧,现在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时候!”
他用右手的佩剑在钢斧上轻轻敲击,发出清脆的“叮当”响声,慨然而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哈比比见使出浑身解数依然奈何不了叶寻花,手心里都是汗,却不能打马而逃,只好取了弓箭在手,拼死一搏也要射杀叶寻花。
叶寻花见哈比比黔驴技穷,决定结束这场游戏。
他从马上凌空而起,犹如一只鹰隼直扑对方。
不等哈比比的弓弦拉满,右手剑倏地横掠,就见坚硬的胶弓和弓弦瞬间而断,一颗头颅也滚落下来。
哈比比头颅尚未落地,叶寻花左手钢斧一捞,就把头颅挂在了斧尖上。
这一手绝杀干净利落,挥洒自如,伴着叶寻花激昂的歌声,看得围观众人热血沸腾,心驰神往。
原来辽人不过如此!
看上去凶神恶煞,杀人如麻,还不照样被我们枭了首级,挂在了兵刃上。
溃兵和民众的恐惧之心渐去,自信心大增。
剩下的辽兵见小队长被人轻松割了首级,还挑在了斧尖上,顿时红了眼,吼叫着扑了上来。
叶寻花面对百十人的辽兵并无一丝惧色,骑在马上犹如滚滚逆流中的一叶白帆,任凭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凡是冲到近前的辽兵,不论使出什么招式,都被他一剑斩断兵刃,再一剑封喉。
“辽人就像疯狗,你若因怕它而逃走,它只会更加疯狂的咬你,甚至把你咬死。只有把它打死了,你才能安全享受这世上的美好!”
叶寻花又把两个冲到近前的辽兵刺死,他的佩剑是安月桐选的一块天外陨铁,用自己体内的三昧真火淬炼而成,削铁如泥,吹毛利刃。
叶寻花为它起名为:寻月。
打造完宝剑还余一点材料,就制了三柄匕首,分给了钱胖子、周德彪和郑漏斗。
“谁愿意与我共诛辽狗?”
叶寻花转向身后的民众问道。
过了半晌,一个从大名府逃出来的士兵站了出来:“俺愿意!”
“好!这才是我大宋男儿!有血性的汉子!”
“来!兄弟!拿起你的枪和我并肩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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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那人从人群里拽出一杆枪来,大踏步来到叶寻花身后。
此时叶寻花的身边已经堆满了辽兵的尸体,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了。
“这位兄弟你暂且退下,让俺来继续杀辽狗!”
那人把长枪一抖,从斜刺里迎向辽兵。
但见他枪出如龙,迅捷而又狠辣,一枪就刺入了一个辽兵的咽喉。
围观的民众齐声喝彩,更加觉得辽人不过尔尔。
更多人的开始加入进来,他们有溃逃的士兵,也有本城的百姓。
刚开始的时候是青壮年,到了后来连老人和孩子也上阵了。
叶寻花当然不会让老人和孩子上去送死,招呼特战队员保护好他们。
“大爷,您老在这里呐喊助威就行,就别上去了。”
“小弟弟,等你长大了再杀辽狗,对了,等你长大了辽狗早就没了。”
叶寻花见第一个出来的军士身手不凡,一连杀了好几个辽兵,应该不是一般的士兵。
“这位壮士高姓大名?”
“不敢当,俺是校尉韩冲!”
“原来是韩校尉!失敬失敬!”
“这位英雄你就别臊我了,我就是一个逃兵。”
二人一边谈笑自若,一边并肩杀敌,在众人的围攻之下,几十个辽兵很快就被消灭的差不多了。
叶寻花见辽兵已经所剩无几,靠民众就能应付得了,遂招呼韩冲到一边暂歇。
韩冲也十分佩服叶寻花,看上去年龄不大,却武艺超群,最关键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主动杀敌,光是这份胆识和勇气就非常人可及。
“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拿的是什么暗器?”
韩冲对特战队员手里的步枪很感兴趣。
“对,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手里的家伙叫步枪。”
“步枪?为啥叫步枪?”
“步兵用的枪。”
叶寻花给他做了简单的解释,然后问他真定府是怎么失守的?
“唉!在城外打了一仗,结果被歼灭了两万人,把知府和指挥使大人的胆子都吓破了!他们带头逃走,守军人心惶惶,也是不战而逃。”
“真定府就这么丢了!”
韩冲说起来痛心疾首。
“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杀辽狗?”
“当然愿意!我要将功赎罪,我可不想背上逃兵的骂名。”
“好!韩校尉,你负责收拢溃兵,越多越好,咱们就在这赵县给辽狗一点厉害尝尝!”
韩冲点头答应了,转身去收拢溃兵。
那些溃兵见韩冲是个校尉,又见识了刚才杀辽兵的场面,心里已经不再惧怕,纷纷拿起武器投入到韩冲的麾下。
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收拢到两千多人。
将近八万的溃兵大多数都已四散奔逃,能集齐两千多就不错了。
叶寻花对此也十分满意,手里有了这些兵就有与辽军一战之力。
只要战术运用得当,完全能把一部分辽军消灭掉。
他派出特战队员前去探明敌情,如果不出预料的话,辽军的前锋营失去了踪迹,大部队一定会派人来找,甚至是直接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