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兰颔首,晋王没了胡王妃和周侧妃,鲁国公家的姑娘听说回老家养病去了,这京里能被他们母子算计上的姑娘还真没几个了,“不知道贵妃娘娘和他是怎么想的,真以为娶了哪家的女儿,便会得到其父兄的支持吗?”除非他是被女方家里相中且寄予厚望的,不然那嫁出去的女儿就真的是泼出去的水了,绝没有为了一个女儿便赌上阖家性命的道理。
叶茉一脸不屑,“因为隆恩伯府就是靠女儿发家的嘛,所以就会以为别人家里也和他们的想法一样。”
这真是,李庭兰和叶菀对视一眼,果然在叶菀眼里看到淡淡的无奈,叶茉这是完全忘了叶昆之前也曾打过这个主意。李庭兰笑道,“说起来你还是我表姐呢,怎么一年比一年大了,还这么口无遮拦的?这是在我们跟前,但你老这么习惯了,在外头想到什么也脱口而出,岂不是要给自己给家里惹祸?”
叶菀也跟着一叹,“在这里你是最小的那个,所以大家对你会更担待一些,但明年我就不在家了,你得长大了,在母亲身边多帮她分分忧,千万别让她再分神照顾你了。”
叶茉被一姐一妹说的垂下头,她扯着手里的帕子,“我知道了,以后我在外头就当个哑巴,至于陪我娘,唉,我娘现在看见我就头疼,哪里要我陪?”
这又有什么官司?李庭兰抬眸看向叶菀,叶菀一脸苦笑,“咱们是一家人,我也不瞒你,还不是大哥在任上的事?嫂子想过了年就带着孩子过去,母亲不同意,说孩子太小了,最少要等到三岁之后嫂子才能带着荃哥儿找我大哥去。”
“我娘这样根本没道理嘛,我大嫂从怀孕回来到荃哥儿三岁再回去,四年,只怕我哥都换地方了,这不是让人家夫妻分离吗?她这么做,不知道还以为那边那个妾是我娘给纳的呢!”叶茉完全站在阳氏的立场上,替她打抱不平。
李庭兰有些无奈,“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表哥房里的事,大表嫂和大表哥也是多年的夫妻了,她自然会有应对之策的,便是和舅母有意见相悖之处,你做小姑子做甚要掺和其中?”
叶菀则想到阳氏其实也是李庭兰的表姐,解释道,“母亲的意思是,不管那个妾有多少本事,都不过是个妾室,大嫂是叶家的宗妇,又有三个儿子傍身,只管稳坐钓鱼台便是,没必要因为一个妾室便失了分寸。”
叶菀俏脸红红的,“母亲还说,她叫人盯着呢,若是那妾室有了身孕,便照规矩派人将她接到洛阳来养胎便是了。若是一直没怀孕,那一个不能生养的妾室,又有什么可担心的?打杀或者卖了,都是主母一句话的事。”
因着叶菀出嫁在即,这些事王夫人并没有避着她,叶菀轻叹一声,“还是做姑娘好啊,”妻子儿媳主母,这些身份都太难了。
第104章 V章
在王夫人这些儿孙成行的当家主母看来,叶志城的所作所为根本不算什么事。她兴许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阳氏会不顾初生婴儿的安危也要到丈夫那里去。但李庭兰却知道,这恰恰说明了阳氏和叶志城起码曾经是一对恩爱夫妻,至少到现在,阳氏对叶志城还是有感情在的。
叶茉到底还是更心疼阳氏多一些,“大嫂在这里九死一生的生孩子,大哥他倒逍遥的很,真是没良心!真应该叫父亲想办法将他给调回京里来,我倒要瞧瞧那狐狸精生的究竟有多美?!”
李庭兰抚额,她想到自己在评论区里看到的,关于女人打小/三的争论,她也是看了那个楼才知道,原来在作者生活的现代里,是没有姨娘通房的,那些与已婚男纠缠的女人,有一个专用的名字“小/三”。她很认同里面的一个说法,自己眼瞎嫁了个不修“夫德”的男人,打了小/三还会有小四小五。其实真正坏了的是那个男人,毕竟出轨不是一个人能完成事的。
这理论她不知道该不该和叶茉说,想了想道,“其实最该怨怪的是大表哥,就如你所说的那样,但凡他能顾念一点大表嫂生育的辛苦,就不该在她不在的时候弄个良妾入门,何况大表嫂又不是没他留服侍的人。”
想想还真是悲哀,女人怀着身孕,为夫家生儿育女,却还要考虑男人的生理问题,为他安排姨娘通房,男人能怀孕的妻子做了什么呢?在她最难熬的日子里睡别的女人?
当然也有些主母会直接将姨娘通房当成猫猫狗狗一样的玩意儿,因此并不会生出妒忌之心,但李庭兰觉得这不过是无奈的自欺欺人罢了,毕竟丈夫不会和猫猫狗狗说甜言蜜语坦裎相见,甚至生儿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