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协议签订(1 / 2)

主神调查员 小仲牛 1361 字 1个月前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谈判,龙之商会和木叶村终于正式签订了《木叶全面复兴计划一揽子协议书》,双方共同发布了《木叶宣言》向整个忍界宣布,龙之商会正式开启木叶村投资计划。

在布雷德罗会长的一再要求下,《木叶宣言》以公文卷轴形式传递到各忍国大名和各忍村影手中,相当于昭告天下。

火之国大名很快就派遣使者前来质询,以中断资金援助为威胁,要求木叶终止与海外国家的合作关系。

对于大名的质询,木叶村负责接待的日向家族态度很好,但也仅仅是敷衍罢了,火之国能每年能提供多少资金?哪怕提供一百年也比不上龙之商会的十兆两。

再者说,当初木叶和火之国订立条约的时候,的确规定了不能为忍界其他国家服务,却没有写明不能与忍界之外的国家合作,木叶与龙之商会签约,并不违背与火之国的条约。

有钱胆气就壮,以前忍国忍村互相依存,现在木叶村不一定需要火之国的援助,火之国却需要木叶村的庇护,二者地位发生了逆转,大名就算不满,木叶不理会,也没有别的办法制约。

总不能千里迢迢地跑去援助别国忍村,就算别国忍村同意庇护火之国,距离太远出了事也远水解不了近火,此事也就不了了之,火之国大名只是削减了些许援助金额度,以表达愤慨之情。

这份协议涵盖了木叶村民生军事经济金融基建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数百项投资项目,协议有效期长达百年。

协议的大致内容是,龙之商会向木叶村提供低息贷款十兆亿,木叶村使用这十兆亿贷款只能用于向龙之商会采购各项援建物资商品人才培训和技术支持等等服务,贷款不得用作它途,如支付忍界大战战败赔款雇佣其他工程队伍购买其他公司产品等。

使用贷款建立的工厂研发中心商业中心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必须由龙之商会派出管理人员掌管,期限为三十年,三十年后将交还给木叶村管理,木叶村提供工人职员维护人员,边运营边学习,汲取先进经验,龙之商会支付木叶员工薪水,薪资待遇不能低于忍界企业一般标准。

双方如有违约行为,立刻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高额违约金。

内容很多很复杂,暂不赘述。

值得一提的是,协议中特别写明,木叶村要保障投资商安全,保证投资商建设的工厂矿山研发中心不会毁于战火。

如果木叶村保障不利,导致投资项目损毁,一切损失由木叶一方承担。

站在投资商角度,这是理所当然,猿飞日斩和奈良鹿久讨论后也不觉得不妥,木叶村如果连村子都守不住,也真就没有什么投资必要,索性覆灭了算了。

罗锋熟知剧情,知道木叶村又是建高耸城墙,又是设置结界,今后几年内却接连被人攻破,六道佩恩来袭的那一次更是整个村子都化为废墟,到时候拿出协议书来让木叶赔偿就有得看了。

当然,罗锋也不是真想让木叶赔钱,只不过是想要为难为难他们,逼得他们焦头烂额,再假装宽弘地免去债务,让他们欠个人情,对自己更加尊敬罢了。

协议签订完成,便到了龙之商会履行合同的时候,木叶高层们拭目以待,村民们议论纷纷,都很好奇龙之商会怎么援建木叶。

按照投资项目书中写明,振兴计划的一期工程,龙之商会今年要在木叶建设总装机量一亿千瓦的超级雷厂,开工日期就在几天之后。

这可是个闻所未闻的大工程,这么大发电量,木叶村根本用不上,如果建起了输电网络,足可供应整个忍界的用电需求。

横向对比一下,三峡水力发电的总装机量2132万千瓦,一亿千瓦相当于五个三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