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雁门边境。
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如雷如震。
“驾!”
一匹火红的战马凌空飞跃,如流动的火焰,好似腾空入海之势。
马上之人,端的一副好相貌,九头身,宽肩细腰,眉如宝剑,俊目分明,鼻如玉柱,大耳朝杯。
身披玄色重甲,头戴金冠,上面束着两支红翎,随风飘洒。
甲胄的胸口处,纹着一只凶戾的兽面,内里衬着粉绫色百花战袍。
镶金边,团花朵朵,腰扎宝蓝色丝蛮大带,嵌玉珠。
下半身穿着粉绫色兜档滚裤,足下蹬一双粉绫色飞云战靴。
如果张宁此时能看见的话,一定会狠狠的吐槽一句。
一个大男人,打扮的花枝招展,全身穿的粉嫩粉嫩的,简直就是一个娘娘腔。
不过她若是看到下面这幅画面,一定会把话咽回肚子里。
“大哥,他们追上来了。”
男子身后,还跟着十余骑,俱是身形威武之人。
听到声音,他的眉宇间露出不屑之色,带着一股狷狂之意。
回过头,但见后方烟尘滚滚,一支上百人的胡骑举刀挥舞,穷追不舍。
“取我弓来!”
男子虎喝一声,将手里的巨大画戟挂在战马的一侧,戟尖拖地,刮出长长的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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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接着!”
握住同袍丢过来的劲弓,男子只是稍微伸展双臂,便拉了一个半圆。
“劫我州郡,杀我百姓,占我汉土,该杀!”
嗖!
一道虹光掠过,空气发出嗡鸣,胡骑应声而倒。
嗖!
嗖!
嗖!
又是连续三箭,快似极光,后方传来数声惨叫。
“大哥,他们跑了!”
看着远去的胡骑,男子一扯缰绳,停留在原地,豪气大笑。
“哈哈哈哈,有吾吕奉先在此,又岂容胡虏猖獗!”
跟着十多名骑士也纷纷勒马,围住男子举刀欢呼。
“嗷!嗷!嗷!飞将!飞将!飞将!”
其中一名骑士看着那名自称‘奉先’的男人:“大哥,咱们今天又杀了不少胡狗。
若是这样下去,将来张刺史一定会封你做将军。”
男子却是傲然笑道:“魏越,据说朝廷来人了,天子建立西园禁卫军,向天下招募乡勇。”
魏越闻言大喜:“大哥的武艺天下无敌,张刺史一定会举荐您的!”
“走,先回去。”男子将方天画戟握在手中,心里满怀期待……
【感谢“白沥岛的卓凌风”送的大神认证,今天加更一章,因为我写的实在太慢,而且写的也不怎么好,所以有些慢,但是会尽量多更。
每一章的字数保持在2100往上,绝不一章一千糊弄人。
顺便说下,剧情目前为止是186年快到年底,袁绍设定152年生,曹操155,吕布161,分别是35、32、26岁。
性格方面,这个时代反复横跳的太多了,所以忠义不忠义也不是重点。
我一直觉得看历史应该是重行不重心,不应该用言论而是用行为来评价,汉朝的世家做的事情比吕布混蛋多了,土地兼并的让人活不下去,但是没有人骂的,因为记载的人也是掌握笔杆子的人。
本书的刘宏和历史上的刘宏都不算昏君,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巩固皇权和打压士人,百姓是不在士人和皇帝眼里也是当时人的共识。
剧情基本不会搬演义上面的,如果这样的写的话不如直接看演义,比如赤兔马本来就不是董卓送的,有些地方会根据历史重新设计,当然盔甲武器还是怎么帅怎么来,比如这个全身穿粉衣的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