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见面以来,双方都披着一种自以为是的面具。
他从未真正地去认识过我。
而我,也从未认识过他吧?
想到这儿,我心里似乎已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我没办法和他说明,只能用行动表明。
我脸上的易容是十成去了五成,被雨水冲刷了一遍又被泪水滋润了一通,还被他用五根漂亮的手指给抹了几下,实在丢脸得很,所以趁他昏迷,我干脆往脸上抹了一通乌七八糟的黑泥,算是勉强遮盖了面部特征。
我也不知道他摸我脸的时候看出了多少,反正先瞒着,等马甲实在披不下去的时候,我得把两个人的脸面都给撕了。
不过如今他还在昏迷,可谓是任我摆布,我岂能不趁这个时机好好看看?
于是我端来一盆雨水,把他的脸洗得干净透彻,让他那头乌黑明亮的一轮散发,覆在他那脸上,使那明润如玉的五官又增了几分清丽动人之姿。
美啊。
甚美。
这样的美人若是上辈子看我一眼,我能在心里惦念个三百六十帧,帧帧我都想截图保存,而且还要藏在心底,像某种养分似的收起来。
而更为难得的是,梁挽的美几乎不具备任何攻击性,五官是平淡温和的,不是那种能让人防卫心起、嫉妒心重的长相,而更像是一种细看很美,长看更美,日日看也不易腻烦的美。
我就坐在他身边,观他、看他,仔细瞧他脸颊上一根根鲜活的发梢,被他睡梦中的呼吸给扑棱开,我看得有趣,还嫌不够,便拿了手指去系弄他的发丝儿,叫发丝下那若隐若现的皮肤更显莹白如月。
他的衣服在淋湿之后,也显得太紧迫了些,那衣襟那袖口这般驯服地贴在健康鼓凸的肌腱上,实在看不过眼,我便把某些流血的部位撕得更开些,让他肩膀、手臂、掌上的,甚至是胸膛附近的伤口,都像战士的勋章一样被展示出来。
这么雪白紧致的两片胸。
这么修长干练的两条腿。
好想拿一根棍子去戳啊。
可惜,可惜。
我想到了自己做的决定,就收了乱七八糟的想法,再拿了洞中储藏的伤药,一点点地扑在手指上,往他的伤口处抹。
抹了一半,似起了作用,梁挽浅呻低吟几声,胸口的肌腱微微鼓动,肌群力量瞬间在指尖下紧绷起来,如一头受了伤的狮子晓得醒转的必要了,他睁开眼,目光似在领地里四处逡巡,转头瞧见是我,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似的,他的呼吸一下子定了。
而我只默默无声地看着他。
他熟睡时我可以温和点儿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