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刘铭传督办台湾(2 / 2)

百年争战 路人四九 1192 字 20天前

慈禧太后道:速传赫徳!

少顷,赫徳至,上言道:禀皇帝陛下,禀皇太后殿下,我已与福禄诺协商良久,目前补救之方,惟有如实相告,观音桥之变,实属误会;北圻即行撤兵,以示友好。

慈禧太后道:阐明误会抑或北圻撤兵,均可准许。此变缘因法人狂妄不羁,先行开炮,衅自彼开;赔偿之事,概不允准。速传谕旨,着两江总督曾国荃为全权大臣,偕海关总税务司赫徳,与法人再行协商退兵与通商事宜。

1884年7月11日,赫徳抵达上海,与法国新任驻华公使巴徳诺就赔偿事宜反复磋商无果,赫徳无奈道:昨日,清国皇帝已颁布退兵谕旨,两亿两千万法郎赔偿勿论,你们不费一枪一弹,即将得到整个北圻,这最后通牒之时限,可否展期至月底?

巴徳诺道:茹费理总理阁下有令,清人倘若真心让步,至多可展延七日。

赫徳道:两江总督曾国荃方乃清国钦命全权谈判大臣,巴徳诺先生可与其细细协商赔偿事宜;两亿两千万勿论,若果能得获一亿法郎,谈至年底又何妨!

25日,曾国荃抵沪,中、法、赫三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三日,亦是无果。赫徳苦劝曾国荃让步,否则战事必起,曾国荃亦无奈道:皇太后有言,赔偿之事,概不允准!吾安敢造次!

赫徳道:尔国之人,最懂人情世故,应有应对之策;赔偿既不允准,可以抚恤金替换之。

曾国荃道:赫徳先生言既及此,最多给予五十万两白银。

总理衙门大臣奕劻闻讯,怒斥曾国荃多事,安敢认此无名之兵费!

曾国荃惴惴,再不敢直面,赫徳再谓巴徳诺道:贵国索要两亿两千万法郎,此额甚巨,清国绝不答应;可取三分之一,折合八千万两白银,以铁路修筑权替代之,十年厘清,如何?

巴徳诺道:我即致电巴黎请示。

赫徳道:即取之,必予之。贵国与安南订立新约之前,安南照常向清国纳贡,如何?此无实际意义,只为照顾清国颜面而已。

巴徳诺道:法中条约已界定清国与安南之关系,此万难再改。

赫徳道:全权大臣束手无策,此乃我个人之建议,我即请全权大臣上报清国总理衙门批准。

曾国荃闻讯,坚辞不报;赫徳只好亲为。

1884年8月5日,总理衙门大臣奕劻电告赫徳,绝不赔偿一两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