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啧,怎么把他的老本行给忘了。

我装模作样清了清嗓子,拖延着时间,想编出来一个听上去不会被他看穿的理由。

想到一半,随手拧开了车载广播,空气里流淌着旧时的老调,好歹也算缓解了些无言的尴尬。

红灯转绿,林渡舟发动了车,我微微侧目,看见他黑底金框的腕表,指针走得无知无情。

从前林渡舟那辆自行车载着我穿过了夜里的霓虹,耳畔吹着晚凉的风,我们穿着素净的衣服,手上戴着廉价的红绳,许下但愿人长久的夙愿。

那会儿哪里敢想能开豪车,更别说掰着手指才能数清几位数的手表,什么百达斐丽、江诗丹顿,一个也不认识。我这辈子成长得平淡顺遂,没真受过穷,也没过过大富大贵的日子。

如今活到了三十来岁,平时除了人菜瘾大偶尔小酌两口,没什么不良嗜好。也不买房不买车,积蓄存了一些,够吃够花,也足够养家。无数个时刻,想起曾经初入社会的时候,却总觉得还没有当时富有。

于是我反复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觉得,控制变量,一个个地排查,最后不得不承认,是因为如今我的身边没有林渡舟。

那几年我爱他胜过全世界,我无比坚信他也是如此。我们曾经拥有细水长流的美好未来。

那时候我跟他说,如果我在外地巡演,他想我了,就随手寄一样东西给我。

林渡舟问我应该寄什么,是不是像古人那样,“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我不解风情地笑道:“寄你当时身上最贵的东西。”

林渡舟说:“最珍贵的是时间,我要把手表寄给你,让你知道此时此刻,我想和你共度光阴。”

我想:可恶,弟弟还挺浪漫啊。

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我短暂地出差过两回,我也没收到过他的手表,因为他都不用寄,我就该回去了。

而分开之后,我开始了长途巡演,西到英格兰岛,北到阿拉斯加,南到乌斯怀亚,好多地方都去过,最长的时候,一年多没有回来。

几百个昼夜轮回,他要是寄给我相思,我会高兴得疯掉。

几年间我没日没夜地跳舞,从无名小卒晋升到舞团首席,也从曾经的意气风发到了如今的得失看淡,落下一身的职业病。有时阴天旧伤隐隐作痛,我就想起那些奔波的时光。

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

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