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年,林皓月跟地里抽条的玉米似的长的飞快,小小年纪已经到林煦炎胳肢窝了,在村里同龄孩子里是最高的一个,现在不常在外头跑,人白了不少,加上念书沾染了书卷气,还真有点有钱人家小公子的气势。

村里有不少情窦初开的姑娘小哥儿已经会在林皓月面前展现自已,奈何林家祖传开窍晚,开窍以后把媳妇宠上天,就跟林煦炎似的,长了个夏清脑,什么都是我香香软软的夫郎怎么怎么样,我可爱黏人的乖乖怎么怎么样。

没开窍以前,脑袋就是个榆木疙瘩,别人看中暗送秋波,还以为别人是眼皮抽筋,别人想要制造机会创造点属于两个人的记忆,脑袋缺根弦要和别人拜把子称兄道弟。

林皓月现在就处于这个阶段,虚岁十三,在这个谈婚论嫁普遍过早的时代,都能提前定亲了。

然而咱们林皓月想的还是怎么多吃两口肉,空闲时间怎么和柱子带上熊崽一起上山疯玩,爬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

林母现在也不操心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从前她操心林煦炎的亲事却事事不如意,十里八乡都不愿意把闺女小哥儿嫁到林家来,等她不再着急上火,林煦炎自已在外面捡了个夫郎回来,虽然刚开始有些痴傻,但有一颗赤子之心,好了以后孝顺她,凡事都想着林煦炎那臭小子,真是祖坟冒青烟撞了大运了。

所以现在她非常看的开,一切顺其自然,孩子过得好,她能操心就能少烦恼,烦恼一少心情好胃口好,自然身体好。

第154章 烧麦

吃了饭,林煦炎和夏清一起收拾碗筷,林煦炎不让夏清洗碗,夏清也没闲着,用木盆淘洗了五六斤的糯米后舀了热水泡着,打算明日就做烧麦。

两人盥洗后回了屋子,熊崽一如既往地被关在门外。

忿忿扒拉两下门的熊崽抵挡不住夜晚的寒冷,迈着大步回了小屋睡自已暖和的草窝窝了。

夏清坐在炕上给自已套上今日新织的袜子,炫耀似的把穿了袜子的脚举到空中还晃了晃:“哥哥看我今天织的袜子,明天我也给你织一双好不好。”

林煦炎刚喝了口水放下碗,看着眼前晃悠悠的小脚丫穿着一双纯白的袜子,看起来比平素穿的足袋舒服不少。

不过,分明刚才自已才喝过水的喉咙怎么又干又涩,林煦炎喉结滚动,想忍下这个难耐的感觉,只是夏清却笑的勾人,等林煦炎走近还作弄地用脚去踩林煦炎的胸肌,还不怀好意的蹭了蹭。

对于夏清脑的林煦炎来说,这不就是赤果果的邀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