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也跟着笑着说道:“目前西征计划迫在眉睫,关于检察官这一方面,我只是制定出了相应的级别,但还没有想到合适的检察官法衔。检察官的级别其实与法官比较相似,设有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一至三级大检察官、一至三级检察官、一至三级推官以及一至五等级别的推事。然而,对于法衔标志的设计,我始终没有什么头绪啊!”
在汉代以前,司法机构设有大理寺和廷尉,它们分别与现代的法院和警察总署相对应。然而,检察院却并没有直接对应的部门。其职权一部分掌握在散官大夫手中,比如议郎、中郎等文职散官;另一部分职权则由地方长官负责,例如刺史、太守、县令等。此外,还有一部分权力归于御史大夫。
因此,赵云一直未能找到与检察官相关的具体事务,也缺乏专门用于标识他们身份的工具或徽纹,导致工作一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沮授思考片刻后说:“主公啊!检察官这个职位可是您率先创立的,要想理清头绪的确并非易事。不如我们就从现有的法官法衔标识入手,稍作改动即可。只需将签令标志换成毛笔标志,其余部分保持不变,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赵云听后,微微颔首,表示对此事颇为认可。他心想:“所言甚是,既然同属司法系统,这般安排倒是更显合理,亦能使人瞧出其中关联。”于是乎,他不再有丝毫犹豫,果断地点头应承下来。
赵云接着补充道:“更低一级的是一级、二级和三级警士/法士,他们的警章是由一个坚固的三角盾和一至三把锋利的剑组成,这些剑身闪烁着寒光,仿佛在诉说着它们所代表的责任和权威;而初级警员/法员则佩戴着圆形盾,并附上一到三把剑作为其警章,这既展示出他们初步具备的执法能力,又寓意着他们需要不断磨砺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使命;那些处于实习期的警员/法员,则仅以三把孤零零的剑作为自身的标志,这明确无误地表明了他们尚处于学习和成长的阶段,仍需努力积累经验;至于三期学员,他们被赋予了两把剑,二期学员则只配备一把,而一期学员目前尚未获得任何警衔,但他们都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渴望通过不懈的奋斗来提升自己的地位。”
然而,事实上,赵云心中还隐藏着更多未透露的计划。在总警监之上,他精心筹备了警帅和警将两个更高阶的职级,甚至连之前的军衔、军旗等细节问题也都考虑在内。不仅如此,军队系统中的军级单位向上延伸,还有规模更为庞大的军团、兵团以及极具战略意义的联合兵团。同样的体系也适用于警察和武警部队,确保整个组织架构严谨有序。
沮授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仿佛被赵云所说的话深深吸引,完全沉浸其中,没有发表任何意见。这时,只见赵云再次端起茶杯,轻啜一口后继续说道:“远古时期的司法系统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圣王陶皋那个时代。当时,理官们以神秘而威严的獬豸作为象征,并且在衙门外设置了敢谏鼓和诽谤木,而大堂之上则摆放着惊堂木和签令,这些都是审判官必不可少的装备。我们这一代人应当继承圣王的志向,因此在设计法官的法衔标志时,我借鉴了这些元素。我选择了獬豸、谤木、谏鼓以及签令作为核心图案,同时将惊堂木改称为法锤,还增添了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对于法官的级别划分,我们设立了总法官、副总法官以及各级首席大法官。他们的法衔分别由一只至三只獬豸加上相应数量的签令组成。而一二三级大法官的法衔则是由天平和一到三枚签令组合而成;一二三级法官的法衔是由法锤搭配签令;一二三级判官的法衔是谏鼓加签令;至于其他一至五级判事,则使用谤木加签令来表示其身份!”
这样的设定不仅体现了对传统司法文化的尊重与传承,更展示出了创新与发展的精神风貌。通过这种方式,法官们的职级和权力得到明确界定,也让人们对司法体系有了更为清晰直观的认识。如此精妙构思,无疑会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实保障。
沮授听完后,恭敬地向赵云行了个礼,并感慨道:“主公英明啊!没想到您竟然对所有事情都有所预备。那些外界传闻实在荒谬至极!他们说主公您把权力和责任都分给我们这些臣子,自己却躲在侯府里贪图享乐、沉迷女色,甚至还指责主公贪污腐化。这种谣言简直就是对您的污蔑!依属下之见,应当立刻全力追查散布谣言之人,为主公洗刷冤屈才对啊!像主公这般尽心竭力为国为民之人,实乃我辈学习之典范!”
赵云听后微微摇头,笑着回答道:“这件事暂时先搁一边吧,不必过于在意。其实一切都在本侯的掌控之中,究竟是谁在造谣生事,本侯心里早已有数。目前还有更重要的事务亟待处理,无暇顾及其他。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我们问心无愧,又何必在乎他人的闲言碎语呢?不过话说回来,公屿所言也不无道理,本侯将权力下放,多少也是存了些想要偷闲的心思。况且检察官的相关律法章程,至今尚未完善……”
沮授听完后微微一笑,说道:“主公啊!您怎么能够这样贬低自己呢!主公您可是拥有大智慧和卓越才能的人啊,那些繁杂琐碎的小事情,自然应该由我们这些属下代为处理才对。主公您的能力应当用于掌管重要的军国大事之上,又怎能被这些琐事所困扰呢!而至于检察官的相关事务,那就交由蔚之和其他人去办理吧,毕竟他们已经有了警衔和法衔作为基础,接下来的工作也会相对容易一些!”
赵云也跟着笑着说道:“目前西征计划迫在眉睫,关于检察官这一方面,我只是制定出了相应的级别,但还没有想到合适的检察官法衔。检察官的级别其实与法官比较相似,设有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一至三级大检察官、一至三级检察官、一至三级推官以及一至五等级别的推事。然而,对于法衔标志的设计,我始终没有什么头绪啊!”
在汉代以前,司法机构设有大理寺和廷尉,它们分别与现代的法院和警察总署相对应。然而,检察院却并没有直接对应的部门。其职权一部分掌握在散官大夫手中,比如议郎、中郎等文职散官;另一部分职权则由地方长官负责,例如刺史、太守、县令等。此外,还有一部分权力归于御史大夫。
因此,赵云一直未能找到与检察官相关的具体事务,也缺乏专门用于标识他们身份的工具或徽纹,导致工作一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沮授思考片刻后说:“主公啊!检察官这个职位可是您率先创立的,要想理清头绪的确并非易事。不如我们就从现有的法官法衔标识入手,稍作改动即可。只需将签令标志换成毛笔标志,其余部分保持不变,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赵云听后,微微颔首,表示对此事颇为认可。他心想:“所言甚是,既然同属司法系统,这般安排倒是更显合理,亦能使人瞧出其中关联。”于是乎,他不再有丝毫犹豫,果断地点头应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