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十四在这里的这么多年兢兢业业地工作还有了个童养媳管家身份的话,我就真的是胡闹了。

是啊,不是说几句喜欢就能改变既定事实的,不是说句喜欢就能够把自己想守住的东西守住的。更何况,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喜欢,到底算是怎样的坚持。

“明明就是个纸片人嘛~”

室友说的话仿佛还能在耳边回响起,此刻却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雾姑娘一个人从南海来到这里本就不易,不过陆小凤说得对,叶孤城的剑兴许在你眼里或者西门庄主眼里只是个纪念,但是在旁人眼中,更像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花满楼说话就比陆小凤好听多了,我抿着唇点头,“无论如何,既然拿了这把剑,我自然要负起一点责任的吧。”

“你要是执意如此,我和花满楼当然也就不好说什么了,毕竟剑是西门吹雪给你的,多加小心吧。”

我听不太懂他的语气,不过也知道他肯定还是不信我能够把剑送回去的。

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能有多大的勇气去做完这件事,又或者说,就算我能做完这件事,接下来我又要做什么呢?

再也不想和他们在这个问题上说下去,我抬起头向他们告别,“花公子,陆公子,我先告辞了,多谢忠告,我会多加小心的。”

花满楼给我的钱用作路费绝对是绰绰有余的,买了衣服之类的必需品之后我才想起自己似乎还差一辆马车以及一个车夫,不是我想要奢侈,而是我根本不认识路,再加上自己不管是抱着还是背着那剑目标都太大,还是谨慎为妙。

只可惜我的诸多准备根本没有派上什么用场就又是一场空了,在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怀中的剑已经消失不见,原本相谈甚欢的车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卧槽这是什么速度?!

原本的明媚忧伤心情在此刻完全不见,除了坑爹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还能如何评价这种状况……

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盲目相信穿越小说,我真不愧是自己笔下的主角,幸运值比起被十四吐槽的那些女主好像只有更差的程度。

唯一感到安慰的大概就是身上的钱还在了,虽然准确来说那些钱也不属于我。

整个集市还是那样人潮涌动喧哗无比,我愣了好久,连自己要追的方向都不清楚,真是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