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曾遇到玉天宝,或许我只会当剧情终于开始了这样笑笑就过去了,转眼间忘了这回事继续往白云城过去。
可我遇到了他,我和他虽然每天都在斗嘴但平心而论这个纨裤子弟还没有讨厌到我会希望他死的程度。
人和人之间,正因为有了那些或多或少的相处,才有了感情的维系,才会有所谓的不舍,会因为谁的离去而流泪。
说真的,那个纨裤子弟要是更加讨厌的话就好了,起码我能够没有任何心理压力地看着他去死,不至于会因此而失神。
“……银钩赌坊的人已经找上了陆小凤,我应该会去帮他的忙,雾姑娘的伤还没有好,是留在此地还是与我一同去?”
这下我真的相信是因为我的蝴蝶效应才会这个局面的了,花满楼要走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他也和玉天宝相处了一段时间,陆小凤更是他总角之交,去帮忙义不容辞。
“……我留在这里吧,花公子也知道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加上行动不便,去了也只是拖你们的后腿。”
他愣了愣,“那你一个人留在此处若是遇到什么危险?”
“我有分寸。”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摇摇头,“比起叶孤城的剑,现在可能会引起更大风波的无意识罗剎牌,你们还是抓紧时间比较好。”
虽然相信陆小凤的主角本事,但是从前的剧情里没有花满楼,更不可能有我,我不知道自己去搅和的话还会发生什么神奇的事情,而只是交给他们的话,起码合作无间。
——承认吧雾染秋,你根本就是个苦逼的幸运E,不要拖累别人了。
我仿佛还能看见某人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笑着说你真有趣,只是这一次自己手里的书再也不可能准确地扔中他了。
真是糟糕。
第13章 离
花满楼是即刻启程的,我印象中陆小凤这会儿可能是被那个魔教的谁谁谁给盯住了来着的,估计没那个时间给他磨蹭。
在这两个人的合作之下我想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会难倒他们的事情了,尤其是他们俩还都是令我羡慕不已的幸运S。
花满楼很好心地把云叔留下来了,有什么事起码还有个人能够照应。
对于这种吃穿不愁的日子我真的不能更加满意了,不涉及江湖纷争的话,其实就当再活一遍也没啥问题不是么?
我这样对自己说着,决定不去管这些有的没的的事情,等自己的脚没问题之后就出发去白云城。
江湖上都在为罗剎牌各种奔走的时候,应该不会有人来盯着叶孤城的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