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要添炭,余安行去院子里铲了半桶炭块,放进炉子里。
一根管子连接着炉子和室外,窗户再开一条缝就不需要担心中毒的问题了。
卫生间传来一道欢呼声,显然是热水已经烧好了,叶春沅又在傻乐呢。
果然,卫生间传来了水流声。
将水壶放在炉子上,晚上起夜时就能喝上热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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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叶春沅心里藏着活很早就醒了,年轻人,两眼一睁就是干!
今天依旧是个好天气,叶春沅打开窗的透气的瞬间,本打算猛吸一口太阳的温暖,却吸入一股奇怪的肉香。
跟院子里的余安行对视一眼,应该就是昨天的狼肉了。
两人逛了逛,发现棚户区的人基本上都在煮肉。
余安行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应该是自愿把狼肉分了。”
“这也是个好办法,不然就算你稍微看着点了,也会有胆子大肚子空的人耍小聪明,铤而走险去偷鸡摸狗的都算是小事,就怕人心一横,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将人杀了,到时候你就算知道了,也已经晚了。”
叶春沅随手扯了根野草缠在指指间,肉香闻久自己也馋了。
拍了拍沉思的余安行,“别想那么多了,现在是最好的情况了,走!回去咱们也吃肉!”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呢,人自愿将肉分出去了,也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昨夜伤到的人多是家里的顶梁柱。
剩下的不是妇女就是小孩,真遇到什么事了也不顶用,这种生理上的差距是难以抹灭的。
现如今好了,大家都吃上肉了,谁也别羡慕嫉妒谁,都卯足了劲吃完,早点进自己肚子里了,也不怕别人惦记了。
叶春沅脚步轻快了进了屋子,割了一块狼肉,选择了最保守的一个做法,红烧。
捡一个土豆削皮切块,再切一小块的蘑菇。
锅中放姜片爆香,紧接着倒入调味料炒香,爆炒时放入切成块焯过水的狼肉,炖一会儿收汁就行。
叶春沅做到很多,不打算做主食了,直接吃肉吃的饱。
肉香味传出来之后,叶春沅才知道刚刚在外面闻到的肉香为什么奇怪了,原来都是少了佐料。
余安行端着凳子坐在叶春沅的旁边,两个人排排坐在门口,“还有多久能吃?”
叶春沅看看表,“还得要个二三十分钟呢,你饿了?”
余安行点点头,“早知道就不出去瞎溜达了,管他什么味呢,现在倒好闻饿了。”
叶春沅被逗得笑得不行,一觉醒来,自己的善心发的满棚户区都是。
那头狼是大,可棚户区几百口子人呢,留到手里面的还能有多少呢?
叶春沅若有所思,余安行平常都表现的极其冷静理智,遇到这件事才表现出来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应该有的样子。
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叶春沅笑道。
“正好,待会让你吃肉吃个饱,今天料我下的可足了!”
余安行转头与叶春沅对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