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都立第一高中”三年级的月见里云雁是“跨国科技公司.月见里财团”的大小姐,身份可以比肩二年级的神代琉璃。
但她平时待人至真至善,温柔大方,对谁都是那么和蔼可亲,毫无架子,脸上永远带着温柔的微笑。
没有小女子的娇弱和骄矜,没有大小姐的贵气和任性。
有的只是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的优雅和从容,就像是一个“隔壁家的孩子”那般无懈可击。
一位完美的大小姐,一个完美的女人。
没有人会不喜欢云雁,除非那个人的脑子有问题。
如此夸张的认知,就是普罗大众对月见里云雁的印象。
毫无疑问,这样的评价可以说是极其之高,已经高到了云端,甚至快要羽化登天了。
然而,在云雁看来,她眼中看到的自己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月见里云雁,其实是一个很无趣的人。
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云雁有了这样的感觉。
身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天选之女,她从一出生起就带着无数常人所不能及的超强魅力。
没有人会不喜欢她,没有人会对其口出恶言,无论她做什么都会赢得称赞。
但是这么方便的能力......却让她感到厌倦了。
月见里云雁很快就厌倦了这样的世界,也厌倦了这样的自己。
拥有着无论做什么事都能让人喜欢的强大魅力的她,反而在众人的交口称赞中迷失了自己的道路。
如果云雁想做的话,她可以成为明星、成为社长、成为首相甚至成为圣人,但这完全不会让她感到兴奋。
因为这样的成就并不是靠着云雁的努力达成的,而是靠着她天生的强大魅力达成的。
这样得到的成就,还能称之为成就吗?至少在云雁看来不能。
这时,避开喧闹的人群,独自坐在旧教学楼楼顶的云雁合上了手上的书本。
“呼,原来如此,这本《猴子都能懂的小说写法》还真是让人受益匪浅啊。”
从栏杆上下来后,云雁将手上厚厚的书放到了书包里,然后伸了个懒腰。
伸懒腰的时候,她那发育极其良好的诱人身姿变得特别明显,幸好周围没有带把的生物存在,否则怕不是会当场鼻血喷成小瀑布。
没错,云雁躲在这里看的书就是类似“小说教学”的东西,这也是她目前找到的未来的一个梦想。
文学的世界,是一个相对公平的世界。
无论作家本人是丑是美,是贫是富,写出来的文字都是一样的。
无论我的个人魅力再强,也不会因此而让我写的小说变得更好看吧?
而且如果用上笔名写作的话,别人也不会知道我的身份是谁吧?
所以,如果我能用笔名写好小说的话,那不就说明我不是靠着天赋魅力吃饭的庸才了吗?
带着这样的想法,云雁便一头扎进了小说的世界......虽然还没写给别人看过,处于探索阶段就是了。
嗯?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