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一枝花才是风雨楼的招牌,今天老子怎么没看见呢?伙计,老板娘是不是偷小白脸去了呢?”洛阳城里的刘大财主眯着两只醉醺醺的眼睛,向着远处忙活的一个伙计,瞎哄哄地嚷道。
“刘大善人,今天见不到一枝花,满身被蚂蚁咬,浑身痒的难受,是吗?”
“我说,刘大善人闻不到一枝花的洗脚水,今天睡不着觉啰。”
“我看,刘大善人满屋子的婆娘,比不上一枝花的一只臭袜子。”
“哈哈……”四周哄堂大笑起来。
刘大财主爱慕风雨楼一枝花的“风流韵事”,在洛阳城传得满城风雨,妇孺皆知。
刚开始,刘大财主家里的几只河东狮得知他在风雨楼为江飞烟豪掷千金的消息,便成群结队地前来风雨楼闹事,想给江飞烟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刘大财主家的婆娘个个不是好惹的茬子。可惜,她们找错了撒野的对象,在风雨楼中,让一众伙计教训了一顿,弄得鼻青额肿,最后落得个杀气腾腾而来,灰头土脸而回。
从此,刘大财主家的婆娘一听到风雨楼一枝花的名号,就像草木皆兵,风声鹤唳,浑身哆嗦发抖。
刘大财主自此,有了风雨楼的免死金牌的庇护,反而有种因祸得福的感觉,家里的婆娘不敢再干预他前往风雨楼逍遥快活了。
“你们都胡说,我家里的娘们个个长得标致,貌美如花。你们这些花痴,是垂涎不了……嘿嘿……不过,还是一枝花合我胃口,娇滴滴地向我嗲上两声,我的骨头就软酥软酥的,不能自拔了。”刘大财主的醉眼里泛着色迷迷的光芒。
“嘻嘻,刘大善人家里的母老虎就像催命鬼,要我们刘大善人的命;而我们的一枝花却是一个勾魂使者,专门来勾走我们刘大善人的灵魂。”陪在刘大财主一旁的董书生,一脸谄笑道。
董书生,整个洛阳城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是何方人氏,来自何处。
人们只知道他与刘大财主鼠味相投,有刘大财主出现的地方,必然会有董书生的身影。
刘大财主三头两天就往风雨楼跑,他也屁颠屁颠地三头两天往风雨楼里头扎。
外头人不知道的,看他们亲亲热热的言行举止,误以为两人有着断袖之癖,龙阳之好呢。
但外头人绝对不会误判两人是一对好父子,因为刘大财主长着一副相貌堂堂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正经的商人;而董书生的身材矮挫,长相还猥琐,色迷迷的眼神老是往女人的身上飘来荡去。
说来奇怪,董书生虽是长得不讨人喜欢,但绝对让风雨楼里的姑娘恨不起来。
因为董书生仿佛会变戏法,让视钱财如命的刘大财主,在董书生的三言两语之下,立马变了一个人,会豪迈起来,往往出手大方,一掷千金。
“是吗?老娘还有这么大的魅力?”江飞烟桃脸含笑,莲步款款地沿着红垫而下。
适才闹哄哄的厅堂,霎时间安静了下来。众人眼巴巴地盯着江飞烟看,一个个仿佛劫后余生的,看到了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何况,死在大名鼎鼎的一枝花的石榴裙下,小生三生有幸矣。”刚才嘲笑刘大财主的书生摇头晃脑起来,毫不顾忌四周投射过来的嫌恶的目光。
“呸!董书生油嘴滑舌,小心老娘铰了你的舌头,缝上你的嘴巴。”江飞烟啐了一口,抿嘴笑道。
她轻轻地一扬,一块薄如蝉翼的丝绢,飘飘悠悠地向董书生飞去。
董书生隔空伸手一探,那丝绢滑溜溜地尽收于他手中。
众宾客看到董书生收获手绢,皆露嫉妒目光。
“能得到洛阳一枝花的青睐,我董书生虽死而无憾!”董书生双手捧着丝绢,细细地嗅了一下,流露出很满足的神色,然后死皮赖脸道。
“飞烟姐姐,既然这臭书生这么迷恋你,你就让他得偿所愿一回吧!”门外响起了一个银铃的笑声,一个身着红裳的女人像一朵艳丽的红云从门外飘了进来。
闹哄哄的风雨楼霎时间又一次沉静了下来。
女人貌美得不可描述,连阅女无数的刘大财主,一下子就被她巧笑倩兮,婀娜多姿的娇躯吸引,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浅绿云裳的婢女,身负短剑,英姿飒爽。
女人像三冬的暖阳,让男人的心暖暖的,痒痒的,充满着无限的想象和渴望;而那两婢女则冷若冰霜,令人望之却步,畏葸不前。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叶红妹妹大驾光临。不知是今天起的什么风,将妹妹吹到姐姐这儿来呢?”江飞烟满心欢喜地迎了上去,也不顾众人“多情”的目光,拥着她向后庭走去。
众人目送着江飞烟离去,皆叹声连连。
“叶红?难道她就是迎轩阁的叶老大?”董书生一改轻浮,若有所思道。
“叶老大,谁是叶老大?”刘大财主探过头来,不识趣地问道。
“叶老大,就是叶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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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财主听了云里雾里的,董书生说了,等于没说。
深宵夜凉,西窗烛影摇红。
叶红微醺,与脸泛红晕的江飞烟对坐窗前,望着窗外满天繁星出神。
“悠悠三载,不想一别已是物是人非。”叶红感叹道。
“你心里还是放不下他?”江飞烟盯着叶红的眼神道。
“多情自古伤离恨。咱姐妹难得一聚,当不提伤怀事也罢!”
“昔曹孟德有‘杯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豪情万丈,咱小女子也当巾帼不让须眉的志气。为我们的理想干杯!”江飞烟举杯道。
两人举酒轻碰,昂首一饮而尽。
“陆大哥还好吗?”叶红沉默一会,问道。
“你回来的不是时候。他去了京城有十多天,当下不在洛阳。现在也不知道他事情办得怎么样?”江飞烟幽幽地说。
“飞烟姐姐,想陆大哥了?”
“想有何用?他生着一副奔波劳碌的命。经年下来,往返京城好几回。有时,我在想,他要不累倒在家里,要不就累倒在回家的路上呢。”江飞烟愁眉紧皱,轻声叹息道。
“姐姐,陆大哥在你的温柔乡里,好好地温存温存。想必什么劳累都会烟消云散了。”叶红挤挤眼,使坏地笑道。
“你坏!就你坏!再说此等轻佻的话,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江飞烟用力地挠了挠叶红的腋窝,两人嬉戏打闹了半天。
“这次你回洛阳,不是纯粹看望叶老伯吧?”
“童叔叔飞鸽传书,说他老人家卧榻多天。我那能安心呢?”
“其实,你和叶伯伯分隔两地,千山万水,路途迢迢。不如找一个可靠的人执掌迎轩阁,你回来洛阳伺候叶伯伯,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父女没有隔夜仇。都这么多年了,心里还有隔阂?”江飞烟望着叶红沉默不语,忍不住又道。
“飞烟姐姐,迎轩阁离不开我。要是我离开了,迎轩阁可能就得解散了。这是我毕生的心血,也是我的宿命。家父有童叔叔的照顾,我放心得很。”叶红苦笑道。
“我又何尝不是呢?”江飞烟幽怨道。
她第一次见到陆天一,正是二八年华,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
那一年,旱魃为虐,盗贼纵横,民不聊生,哀鸿遍地。
为了谋生,她却被父母狠心地卖给了一家大户人家做婢女。
那大户人家虽是妻妾成群,但吃惯鱼鲜不嫌腥的他,早已对家中年老色衰的妻妾心生嫌弃之意,当他一眼看到江飞烟长得标致,便立心收纳为妾。
江飞烟不从,免不了主人的一顿毒打。不管江飞烟如何反抗,弱小又孤立无援的她,只不过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而已,她的命运早已不由她掌控了。
成亲拜堂的那天,她被府上的婢女用胭脂水粉打扮得漂漂亮亮,披上凤冠霞披之后,被五花大绑地送上了花堂。
惊恐万分的她不停地挣扎,在准备与主人拜天地时,头上的红盖头不慎滑落下来,露出了她那张娇美又惶恐的脸蛋。
还未待她从眩晕中清醒过来,突然,主人哀嚎惨叫一声,一把明晃晃的刀尖从他滚圆滚圆的肚皮穿透而过,接着,便倒在她的脚跟之下。
江飞烟被眼前的血腥吓坏了,她还未弄清楚是怎么回事,耳根四处响起了惊恐的尖叫声。
待她失魂落魄地四顾,原来喜气洋洋的厅堂,现在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般的修罗场。
只见眼前人影幢幢,惨叫声此起彼伏,一伙歹徒挥舞着刀剑,恣意地砍杀着参加婚礼的宾客。
待惨叫声沉寂下来时,主人家诺大的庭院里里外外已伏尸三百余人,血流成河,除了她,再也没有一个活囗了。
“小娘子长得这么漂亮,就从了我一阵风,做一个压寨夫人吧。!”
江飞烟的下巴被一个歹徒用力地捏着并托了起来,一口大龅牙凑了过来,夹着一股难闻的酸臭味。
她定睛一看,对着她说话的人,竟然是主人家请的护院头目老张头。
“大哥艳福齐天!”厅堂上十余个歹徒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齐声起哄道。
“哈哈,兄弟们,好好清理各个旯旮,收拾好金银细软!咱们回寨子大口大口吃肉,大碗大碗喝酒!”一阵风拦腰抱着江飞烟的娇躯,高声吆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