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无良律师!臭鸡蛋走起!陈祖对此有话说!(2 / 2)

“终究是错付了!这种人渣,直接黑人抬棺送走就好,还用得着辩护吗?”

“心疼受害者的母亲!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没想到遇到这样的牲畜!”

网友们在发现,陈祖竟然是杀人犯的辩护律师后,都震惊的无以复加!

在他们心里,陈祖应该坐到原告席上才对!

“原告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是否回避?”

“不回避。”

梁女士虽然极度痛苦,但还是坚强的面对一切!

她要亲眼看到这个杀害侮辱自己女儿的恶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下面请原告辩护律师李然,进行法庭陈述。”法官说道。

而后,一名青年站起身,条理清晰的陈述道:“法官您好,龙历10月27日,经司法审查,刘自强吃完夜宵回家,恰好遇见下班的受害者庄小梅女士,根据楼道监控显示,被告强行闯入庄女士的家,对其进行侵犯,并杀死。”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应对刘自强处以死刑,我方陈述完毕。”

“下面有请被告辩护律师陈祖,进行陈述。”法官说道。

陈祖清了清嗓子,站起身。

“我方被告刘自强,根据青龙山精神病院的诊断,具有妄想症,以及精神分裂障碍,常年经受病痛折磨。”

“案发当天,刘自强在皇家大排档,喝了一瓶50度的白酒,共计200毫升。”

“也就是说,在对受害者进行施暴时,刘自强的精神状态是不清醒的,他混淆了幻觉与现实,在实施侵犯时,是没有自主意识的。”

“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应当判刘自强无罪,令其当庭释放!”

全场哗然!

刘自强挺起胸膛,邪笑起来。

梁女士愤怒的看向陈祖,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无良律师啊!”

“连这种黑心钱都要挣,不怕遭报应吗!?”

“他不是我认识的祖哥了!”

“祖哥变了!我要把臭鸡蛋扔他脸上!”

水友们对陈祖,用键盘对陈祖,就是一阵亲切的问候!

“安静。”法官敲了一下槌,原本喧闹的法庭,渐渐变的安静下来。

“下面有请原告辩护律师出示证据。”

李然在大屏幕上,展示出了一段监控视频。

“法官请看,刘自强尾随庄女士,脚步稳健,并没有喝醉的迹象。”

“趁着庄女士开门的一瞬间,就闯入其家中,可见其逻辑思维清醒,没有精神病发作的迹象。”

“所以,我方不认同被告律师,对于此点的陈述。”

“对于原告律师的证据,被告有何陈述?”法官问道。

“我也有几点证据要补充。”陈祖举起手来。